孩子,还能拿住手里面的食物。
杜玛的食物也被抢走了,抢走她食物的那个孩子她印象极深,就是一路上都在用老鹰看猎物一般的眼神,看她的那个强壮孩子。
“还给她,把吃的还给她!”敏明非常生气,脸色通红的替她出头。
“还给她?哼,一个没人要没人养的小杂种,本来就该在这个地方去死的人,凭什么还给她”,那个强壮孩子极其不屑的说道。
“你说什么?谁是杂种,谁就该去死?”敏明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杜玛的亲生哥哥,但他却一直拿她当亲生妹妹对待,见到有人这么羞辱她,当然不会坐视不理,怒斥问道。
孤儿在寨子里是最不受待见的一个群体,谁都可以打谁都可以骂,只是比那些狗稍微强上一些。
从小就养成的自卑,让敏明没有立即动手,强行压住了火气。
“哼,你们是有娘生没爹养的杂种,难道还要我提醒吗?”那孩子并没有在意敏明的忍让,反而极其不屑地说道,“我告诉你们,你们活着最大的意义就是被我们杀死!”
“濮林族人都是刀口舔血的汉子,但在出去之前,必须都要手上沾血,出去之后,才能熟练而精准的割破敌人喉咙,而你们,就是让我们练手的人!”
那强壮孩子发出几声不属于它这个年龄段的阴笑声,笑得杜玛和敏明,以及其他一些被收养来的孤儿,全身发寒。
他们从来到这里,就注定了结局,要被人当成练手之人,在这里杀死!这怎么可能?绝对不可能。
婆婆之前还告诉过他们,只要能从这里走出去,婆婆就带着他们去城里,吃香喷喷的饭菜,穿漂亮衣服,坐在汽车上满城转!
“他没有骗你们,你们确实就是我们熟悉鲜血的工具。”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孩子,从腰里抽出一把长刀。
杜玛和敏明看了一眼自己的,只有他们的三分之一长短。
“不过,你们倒不是完全没有机会,根据族中规定,若是你们有人能坚持到最后,就可以摆脱贱籍,正式成为我们濮林族人!”
那个强壮的孩子很自信,一五一十的告诉了他们,并且向敏明伸出了橄榄枝,“敏明,我很看好你,放下杜玛,做我的随从,我保证你会活着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