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伟大的侦探小说家都一再强调过,无论如何都不能在正统的侦探过程中加上奇幻、玄幻的因素,那种东西会大大地干扰全文的节奏,从而使得逻辑整体无法自洽。就是非得加一些惊奇元素,最后多半也是人躲在背后搞鬼,拿神话的噱头来欲盖弥彰、糊弄别人。
但,所谓的“奇幻”,究竟又是什么呢?
假如福尔摩斯穿越到现在,恐怕也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这个时代的种种命案。他的谋篇布局可能会被监控和**轻松击败,毕竟对于他来说,一种可以以纳米机器存在的,能够适时监控嫌疑人的机器简直就和神话没什么区别。他脑中储存的刑侦学知识在如今的互联网上都可以找到,只要愿意,就算是普通人也能随时查阅。而当今社会的民航更是大大便利了嫌犯的逃亡,只要坐上飞机,他甚至有可能在十个小时之内消失到国家的另一端,这让福尔摩斯从何查起?
当然了,作为一个堪称是业界楷模的侦探,他会有足够的智慧来理解、吸收,并且熟练地掌握这些现代人的知识。一旦最初这个比较艰难的坎儿迈过去,再结合卷福本身具有的强大破案直觉,他的造诣甚至有可能远远超出当代人认知的极限。
列个简单的假想公式:福尔摩斯加奇幻,等于刑侦界传说。
应欢不是福尔摩斯,所以她加上奇幻能力,最多也就只能等于福尔摩斯。
“脑仁好痛啊……”福尔摩欢痛苦地吸着冷气,企图用这种方式来给自己的大脑降温,驱走眼前的可怖幻象,“叶大哥,我感觉那个富二代的冤魂还在我眼前晃荡着……他可能是察觉到我了。”
“不是说铅可以封印住你的能力吗?”叶鹰好奇地问道,“你现在戴着眼镜还能看见他,这又算是怎么回事儿?”
“原本我本身就没有动用能力的打算,封印住当然简单啦……”应欢走路都变得一瘸一拐地,宛如一个得了飞蚊症的患者,“现在可不一样,只要你有意识地去看鬼,他们就能察觉到你的视线,然后像传销的一样疯狂地纠缠上你。”
说到这儿,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应欢的超能力。
说的稍微具体一点,这个女孩的眼睛可以看见世界上所有的东西。在必要的时候,她甚至可以“借”别人的视野来看,就好比刚才,她借的就是杀人犯的视角,尽管她连那个杀人犯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再之后,她又用“死者视角”、“树叶视角”、“车灯视角”交叉对比了一遍,确认出杀人犯的大致模样。最后的环节,她又将视角交给了某个极为宏大的东西,在整座城市中将那个符合描述的嫌疑犯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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