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到那女孩儿,闫天只觉惊艳。
一头挑染成酒红色的长发,在早晨的阳光下白得耀眼的皮肤,无可挑剔的容貌,还有那挑着柳眉,红润的双唇挂着洋洋得意的微笑时诱人的神态。
身材不用说,自然是棒到了极致。修长笔直的双腿,,更要命的是在现在这季节,她居然穿着超短裙,露出半截丰满的大腿,和一双雪白的小腿。
事实上,闫天看女孩儿有个习惯,第一眼是看身材,第二看衣着,最后才看相貌。
身材不好,那长得再漂亮也没意思。
衣着不干净整洁,缺乏品味,那身材再好也只会让人觉得俗气。当然,衣着干净整洁有品味,并非一定是指一身名牌高档货,关键在于色彩、款式的搭配。
再朴素的衣服,只要干净清爽,色彩、款式与人的身材气质搭配得巧妙,那也可以完美地体现出女人的气质风貌。
只要满足了以上两点,女人的相貌就不是绝对重要的了。只要有中上之姿,配合好的身材,有品味的衣着,也自有诱人的魅力。
眼前这个女孩儿无疑可算极品。
全身上下衣着简单,上身穿纯白色紧身羊毛衫,下身穿白色超短裙,脚蹬一白色中长皮靴,这一身白色之中,腰间又点缀着一条明黄色的装饰腰带。配上红色的跑车,香车美女,美女香车,合在一起构成了一幅令人几欲窒息的美妙画卷。
身材、衣着、相貌三样相得益彰,结合她此时得意洋洋的神情,和黑白分明的清眸中那一丝戏谑的笑意,将她的美貌、大气以及那么一点点刁蛮任性
而当闫天确定眼见这女孩儿是在很亲热促狭地叫着自己时,他惊讶了。
“这个令我风少这辈子首次感到惊艳,唯一能令我风少心口如一地赞一声‘极品’的小美女,居然认得我闫少?”
其实岂止闫天惊讶,看到了少女的每一个一中学生无不感到惊讶。
尤其是那些眼睛直勾勾盯着少女看的怀春少男,当他们听到少女是在呼唤号称市一中头号懒虫的闫天之后,望向闫天时眼中的嫉妒和仇恨根本就不加任何掩饰。
“是你叫我?你是……”闫天问道,说话间他犹豫着向女孩儿走去。
少女气鼓鼓地撅起了嘴,“讨厌,竟敢不记得人家!大笨蛋闫天,大白痴闫天!我警告你,十秒钟之内再想不起人家是谁,人家一辈子都不理你了!”
闫天仔细地看着少女,忽然间觉得少女的眉眼依稀有些熟悉。记忆中似乎有过这么一个少女,可是那已经藏到了他记忆的深处,好不容易才被他翻了出来的那刘容颜,却是一个小小的女孩儿。
闫天的心猛然一跳,他突然记起了那个小小女孩儿与他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
……
“快看,流星出现了!快许愿啊!”
“我明天就要移民到m国去了,以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