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最终他还是朝我们挥了挥手,毅然地走了。直到他的身影模糊在我的视线里。我才进屋。
我开始了和婶婶相依为命的日子。
婶婶,这些年也老了,皱纹悄悄的爬上了她的脸,从前她那双清亮的眼睛,眸光也黯淡了不少。而且,她容易生病,经常咳嗽个没完。
于是,我搬到她家去照顾她,我也知道,这些年的坚守是没用的,妈妈一定是不会回来了,她终是抛弃我的。
我早已把婶婶当做自己的母亲了。
我也知道,婶婶这么多年不容易,她瘦弱的肩膀必须得承担一个家的责任。她除了每天挑水浇园,砍柴做饭,还得刺些绣拿到市场上去卖。因为涣西的盘缠费是借来的钱,她得还债。
而我会去帮她忙,还会照顾她饮食起居。但是婶婶总不让我照顾,说她自己能行。
可我怎么不知道,一个女人凡事都得靠自己的痛苦,没有依靠,只能故作坚强,最不能欺骗的,是那颗柔软的心,积郁久了,容易成疾。
于是,我坚持去照顾她,闲暇时,我给她讲笑话,她往往会笑得开怀,有一次,她抚摸着我的长长的发,感动道:“小芹,有劳你了。”
“婶婶,不要那么说,我早已把你当亲人了。”然后,头枕在她的腿上,任她温柔地抚摸我那长长的发。
“如果涣西娶了你,一定是他的福气。”她继续道。
怀着对未来的憧憬,我甜甜地笑了。心里也想念起涣西来。
小狗花花在婶婶的脚边,仰着头,放佛那水汪汪的眼睛看出了我眼里的憧憬,它的嘴咧着,舌头吐出来,似乎在对我笑。尾巴也一直摇摆着。灵性的让我喜欢。
我一直都喜欢花花,因为它是我救回来的,那时候的它无助的在雪地里爬行。眼睛四处张望着满是惶恐。我救它,是因为它和我一样,是被遗弃的,我不喜欢看到遗弃的生命在雪地里就那样凋零。
我于是就成为了它小妈妈,还给它取了个喜庆的名字,花花,因为繁花似锦。
想到这,不禁更喜欢它了,和它眼对眼。然后调皮地眨了一下眼。却被婶婶看在眼里,她玩笑地揪了一下我的头发。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我嘻嘻地笑了起来,婶婶视作为小芹的难得一见的调皮,于是也笑了起来。
所以在涣西赶考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我和婶婶相依为伴。婶婶和我一般都坐在床边刺绣。婶婶绣工很好,凤凰,牡丹,鸳鸯。她总是让我带到集市上去卖。
因为她腿脚不便。
于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