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知道,狗肉是大补之物,天上龙肉,地下驴肉,统统都不如一煲狗肉。
而狼肉的功效要比狗肉更甚,如果懂得烹饪,滋味也比狗肉更美。
要不是姚军对这头狼活着的价值更感兴趣的话,他不介意跟小桃和老头子一起吃一顿狼肉火锅。
当孤狼对上姚军的目光的时候,它那幼小的心灵微微一颤,在那一瞬间,它感受到了森森的恶意,还有沸腾的开水,以及辣椒的味道。
当然,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姚军随手将孤狼丢到了地上。
吓得李佳瑶、周巧巧、赵明、钱翰还有孙晓差点跳起来,连忙往姚军的身后躲了躲,可怜的孙晓同学,砸在刚刚的变故当中,想要舍己为人。
只是没有想到,他奋不顾身的一扑没有起丝毫的作用,只是甩了个狗啃泥,要不是地面刚刚下过雨比较软的话,他连牙都要磕掉了,即使是这样,他的嘴里也满是血腥味,双手也有多处的擦伤。
当然,他并不后悔,看到周巧巧和李佳瑶没有事情,他的心里高兴极了。
姚军在这五个人当中,最欣赏的就是他了。
虽然从表面看,他这个人很懦弱很胆小,但是危机来临的时候,他却极有担当,而且比起手足无措,只有勇气的赵明和钱翰,他要聪明的多了。
拿着火把去跟一头狼近战,这样的好主意,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出来的,要是狼跳起来一扑,绝对能够轻轻松松将人的脖子给咬掉,这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但是孙晓却不一样,危险来临的时候,当危险无法避免的时候应该如何撤退才是正确的,但凡临战者,未先虑胜,先虑败。
其他人都没有想到要怎么脱离险境,只是想着凭借手上的火把将孤狼逼退而已,如果逼不退的话,他们就没有其他的手段了,连逃跑的想法都没有,如果孙晓真的想一个人逃的话,前面有那么多诱饵,他想要逃跑,成功率几乎是百分之百,但是他却没有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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