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我一天天的白天就坐在酒馆里,晚上回房间睡觉,酒馆老板布莱恩问道,问完之后还爽朗的大笑了起来。
“不,我没什么需要买的,”我微笑着说道,“而且,我正在努力找回自己的记忆。”
我的“失忆”现在已经成了很多人知道的事情,除非我决定一辈子躲在多恩地窟,不然这个迟早会被想知道的人知道。“一位少女与他的矮人护卫们,因为时空漩涡的关系来到了多恩地窟,由于他们的记忆却受到了伤害,所以暂时找不到回家的路。”这是我们在商议后确定的版本。
“多走走,多看看,这会对你有帮助的。”老矮人慈祥的说道,“对了,你也可以试着借助魔法,在南方的长鞍镇居住着哈贝尔家族,他们是一群魔法高手,也许他们能给你帮助。”
“去那里还不如去银月城呢!”贾摩斯的声音在酒馆门口处响了起来,他一边走一边说道:“哈贝尔家的确是法师家族没错,但他们出名的并非是高强的魔力,而是各种稀奇古怪的意外事件!让我们的小姑娘去那里寻求帮助?哦——算了吧。”
对于贾摩斯的说法,酒馆老板只是笑了笑,毕竟贾摩斯说的也没错。
“给,小姑娘,真没想到酒卖得这么好,一桶一百金币,这里是一千五百金币。”贾摩斯嘟囔着,交给了我一个袋子。这个袋子并不像装着一千五百金币的样子,其实这是受到沃金祝福的魔法钱包,在大陆上非常流行,装一个金币是这么大,装一万个金币也是这么大。
“呵呵,当然了,那么一大桶高山烈酒完全值这个价。”酒馆老板笑着说道,“不过如果你把那十五桶都放在我的酒馆里散卖的话,一杯至少五个金币,二百个金币我都能给你卖出去。”
“这次只是做个广告啊,下次能多带来一些吧。”我笑着说,接着我又问道:“那么,布莱恩先生,现在,一袋大麦能卖多少钱呢?”
“六、七个金币差不多了,再南方一些的话能更便宜,在博德之门地区三到四个金币就能买一袋。”酒馆老板回答道。
我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在我接到钱袋的时候,卡牌给了我一个通知,那就是我需要支付这些金币的百分之二十,来平衡卡牌对于世界的影响。三百枚金币不多,换算一下的话刚好是五十袋大麦,五十袋大麦酿造十五桶酒也差不多了。
“?纾?p>酒馆的大门突然被人粗暴的推开了,几个身着金属铠甲的战士簇拥着一个年轻人站在了门口,年轻人四下扫了一眼,可能是想找什么人,但是却没找到,便大声喝问道:“卖高山烈酒的人在哪?”
没人回话,酒馆里稀稀落落的矮人以及酒客都当他不存在,倒是酒馆老板不干了,他大声喝道:“小子,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敢在这撒野?”
“闭嘴,没你这个矮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