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把搂住了他的脖子,并将半截酒瓶子抵在他的喉咙上嘶吼道:“你为什么不听我的?你为什么不听我的?”
“嗨~嗨~冷静兄弟!冷静!”
老实人发火是最可怕的,无论在华夏大地还是在美国的领土上这点都是通用的,因为一旦这种人发起火来那就说明他们已经忍到了极点,有数据标明,超过80%的杀人犯都是在冲动下行凶的,巴克可不想再给那冰冷的数据添上几点微不足道的小数点。
他的那个同伙似乎还想要挟持刑小天,结果刚一走到刑小天的攻击范围内就被刑小天一拳放倒,这一拳刑小天特意保留了力气,要不然他就不只是痛了,脑瓜子都能给他打碎了,不过那样一来可就太惊世骇俗了,如非必要,刑小天也不想太多的暴露自己的秘密。
从雨地中爬起来的混混惊诧的看了一眼刑小天,又看了看被挟持的同伴,然后居然很没有出息的跑了!
尽管雨水很大,但是刑小天还是能看到殷红的鲜血在那个混混的脖颈间流下,那半截酒瓶显然已经刺破了他的皮肤,刑小天好整以暇的看着这个流浪汉,不杀说明他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杀了则更好,没有退路的他用起来岂不是更加方便。
最后,刑小天看到这个流浪汉一把抢过对方手里的百元大钞,然后推了他一把道:“离开我的家,永远都不要再回来!”
尽管那个混混心有不甘,可在一对二的情况下他还是选择了战略性的回避。
在瓢泼大雨中,这个流浪汉一手抓着上万美钞,一手紧握着正在被雨水冲去血迹的玻璃瓶,一步步的走向刑小天,这就是考验对方的最好时刻,刑小天故作戒备的退后半步,而因为他的反应对方也停止了前进的脚步,目光飞快的扫视了一眼自己手中的半截酒瓶子,然后露出一丝苦笑。
“啪——”
那半截酒瓶被他随手摔在地上,化作万千晶片,然后他语带萧索的把钱向刑小天一递道:“走吧,这里不是你们这样的有钱人该来的地方!”
接过那沓百元大钞后,刑小天饶有兴趣的看了看对方,然后在对方诧异的眼神中猛的将手一扬,霎时间纸钞纷飞,立时就引起早就注意这里好久的那些流浪者们的哄抢,在那些哄抢的人群中,刑小天漫步走到这个流浪汉的身边道:“我不应该来这里、但是你似乎也不属于这里、我有一份工作给你,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就跟我走吧!”
对方微微一愣,旋即面露狂喜之色,直接奔着刑小天的背影追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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