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得意。有一天贺德华请我喝酒,我隐约记得我喝醉之后,他问起过操盘的事情,我当时醉得太厉害了,具体说了些什么都忘了。但事后没多久,操盘就出了大问题,他就趁机上位了。这事我没法跟老王去说,因为就算是贺德华坏了我的事,也只能怪我喝酒误事,说漏了嘴,给了他可趁之机!唉,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唐浩和丁旭对视一眼,都是恍然大悟。
丁旭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贺德华和齐飞有一种奇特的默契感,比如今天的两次异口同声,原来是曾经有过这么一段长时间的师徒关系,导致两人的说话方式和思维方式都相互影响了。
不过,这还真是一个可悲的中国式故事:教会徒弟,坑死师父,这人心怎么就这么难把握呢?
唐浩也松了一口气,今晚这顿酒,唐浩喝得不怎么开心,就是因为有这个疙瘩在心里,所以他很想了解清楚齐飞的人品到底怎么样,会不会坑客户。
既然齐飞说得有鼻子有眼,也符合逻辑,不像是撒谎,唐浩心里这个疙瘩也就基本去掉了,转而安慰起齐飞来:“没关系,贺德华算不了什么,一个营业部的副总而已,以后咱们还是有机会报仇的。”
“报仇?这个就难了。而且他一定还会给我穿小鞋的。”
唐浩这句“咱们”,已经暗示了将继续帮助齐飞的态度。但齐飞喝多了,根本没听出来,他仰头喝下一大杯酒,于是彻底醉了,语无伦次地嘟囔道,“不过我连当清洁工都不怕,还怕穿什么小鞋?再说了,我这半条命都卖给你们了,你们总不会丢下我不管的,会帮我对付他的,对吗……”
说着说着,齐飞的脑袋便垂了下去,最后竟然直接落到了桌子上,扯起了响亮的呼噜。
唐浩和丁旭苦笑一声,举杯一碰,一切尽在不言中。
“齐飞的人品没问题,但酒品不行,容易喝酒误事。遇到大事时,绝对不能让他沾酒。”唐浩看了一眼齐飞,作了个结论。
…………
2008年11月19日,星期三,小雨。
七点四十,丁旭刚迈入武陵大学的校门,便接到了齐飞的电话。
“丁旭,昨天我到底喝了多少酒?”齐飞在电话里郁闷地问道,“今天早上被闹铃吵醒时,还一直觉得头疼。”
“不知道,大约有一瓶白酒吧,54度的。”丁旭有些好笑地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