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一片空白,他已然成了白痴。
……
回到空地,于烨看到许晴安仍呆呆坐在地上,眼睛虽睁着,却完全没有焦距,似乎已经吓傻了。
轻轻一指点在眉心,看着她的脑袋一仰,双眼终于有了些许神采,于烨这才弯下腰想把她扶起来。
“不要……”许晴安看向于烨的双眼满是恐惧,敏捷的向后爬了几米,却后陡然停下动作,身体一颤。
右手摸到了一只脚,那是阿鼠的,想到了他脑袋与肩膀形成的那个诡异角度,她心力交瘁,再也支撑不住,身子一软晕了过去。
许晴安以为这些人都已经被于二傻杀死了。
于烨叹了口气,捡起了地上的手电筒,俯身扛起许晴安,一手环绕着她的小腿,另一手打着电筒,悠悠然回到小路,向着面包车头所对的方向缓步走去。
三月的微风轻凉,腼腆而矜持,这是个莺飞草长的时节,春天的景色能让人感觉到生机勃勃,但绝不是夜里,尽管夜里才是多数生物展现生机的时候。
当然,就算是在白天,就算风景再妙,于烨也是无心欣赏的,他正在翻看二傻过去的记忆。
人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一切都会存储在大脑里,只是绝大多数人都无法一一提取这些记忆罢了,除非是得了超忆症或智商高到了非人的地步。
于烨却可以,二傻的记忆就像是一本书,可以任由他翻阅,比如某年某月某日的午餐是几点吃的、吃了些什么、味道如何、同座的有哪些人、说了哪些话、说话的时候有什么样的表情动作等等等等。
头脑越简单的生物对声音、光线就越敏感,二傻的记忆是跟随声音这条线路走的,比如有汽车鸣笛他的目光就会随着那辆汽车动,并不会以自己的兴趣或观点而改变——一个傻子似乎也不知道什么是兴趣和观点——因此绝大多数记忆对于烨来说都没什么用,但他仍然看得十分仔细,因为太多的东西是他从未见过的。
手电筒的光束在土路上游弋,因行走时的动作而摇晃着,于烨的目光就随着光圈移动,像是猫科动物,颇有几分过去于二傻的风范。
电筒是第一次接触,不过操作简单,使用起来倒是得心应手,于烨很想弄清是这东西的发光原理,可二傻从未涉足,知道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