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想到自己会出任养马队的主管,接任时,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养马是他的最爱,惊讶之余就是开心,选了一批人来养马,传授他们养马的技巧,要他们了解马性,教他们套马的技巧,花样多的是。却招招有奇效。让这些养马的人惊奇不止。
这次北征,破坏敌人的马场是一个战略目标对敌人来说是破坏,对自己来说就不一定是要把战马全部杀了,尽可能地使用敌人的战马是瑞克的一个想法,自然是要带上养马队的。
夜狼一攻占了马场,宁晓成马上带人处理起战马,能用的就用,不能用的就卖,不能卖的就杀,制成肉干,充作军根,处理得井井有条,让夜狼不得不服。
“大人,马场的头儿给我们逮住了。”骑士推着莫雷过来。
夜狼扭头一看,惊奇地道:“是你?”
就在夜狠说话的同时,莫雷也同时惊呼道:“是你?”很里射出怨毒的光芒。
夜狼和莫雷居然认识。大也出人意科了。十骑惊奇得眼睛都瞪成铜铃了。这还不算,让他们更惊奇的是莫雷接下来的说话。
“你什么时侯改行当起了马贼?怪不得,这些马贼训练有素,用的是军阵之道,你是他们的头子,也就不奇怪了。”
夜狼给人当作马贼,实在大荒谬了,惊奇得眼睛都发绿了,右手举得老高,半天才道:“我我我,我是马贼?”
“你不是马贼,你还是什么?”莫雷非常肯定地道。
“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上次,我们见面是在战场上,现在,我们又是在战场上,这事嘛也太巧了。”夜狼不无感慨地说。
“没错。我恨死你了,你砍掉了我的脚掌。你叫什么名字?”莫雷很里射着怨恨之光。
“夜狼,你呢?”夜狼道。
“莫雷,千骑长。”莫雷说道:“拜你所赐,现在是马场的主管。”
夜狼耸耸肩道:“那一刀,本来是要砍下你脑袋的,你的运气太好了,居然掉倒了,脑袋是躲过了,脚却翘得大高了半个脚掌换一条性命,你也挺划算的。”(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