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向来秉性强硬的陈羽芳更是皱眉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抓错了人无罪释放我们还不乐意呢,就白白把人抓进去几天就算完啊?还找下台阶让我们办保释……小文,等淳风出来之后,我们还得起诉,警方必须正式向淳风道歉,公开为淳风正名,经济赔偿我们不稀罕,精神上的赔偿必须有!警方要面子,难道我们就不要面子?”
董文面露为难之色。
杜建康微笑着替董文解释道:“这恐怕有些难,诚然,我们如果坚持的话,也许这场官司能有机会打赢,但胜诉的几率几乎为零,而且会耗费我们的财力、物力、人力和时间,不值得,因为这种案子公检法部门有的是时间拖下去。坦白说,在我国有太多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最终无罪释放的时候,他们已经被关押在看守所几个月甚至一两年的时间。而且,那还是在法庭上与检方进行一轮又一轮的博弈之后,才勉强得到的结果,谁最后胜诉了,还会再去反告警方和检方,打一场耗时太久,胜诉的可能性又几乎为零的官司?所以我想,只要淳风无事就好。”
其实杜建康和董文心里有些话还是不方便明说——从警方提供的线索和证据上来看,就连他们都觉得,苏淳风……杀了人!
至于证据不足什么的,那不过是摆在台面上的话而已。
现实中的许多大案要案,莫说国内,就是在国外,警方破案之前只要掌握了重要线索锁定了主要嫌疑人,大多都是先自由心证得出结论,然后把嫌疑人抓起来再逐步调查出更充足的证据,不断完善证据链,比如在审讯中使得罪犯认罪,或者在证据不断增加完善之后让嫌疑人辩无可辩不得不认罪。可如果要是天真地想着等证据齐全了再去抓人……黄瓜菜都凉了,犯罪嫌疑人不是傻子,要么会逃逸,要么是在警方展开调查的同时,竭尽全力地去毁灭掉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警方能给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充足的时间去逃逸或者毁灭证据?
开玩笑!
而这种情况,公检法各部门也都很清楚,所以那些事实上无辜被拘留的嫌疑人想要在无罪释放之后再打官司要补偿……
如杜建康所言,胜诉率太低了!
心性稳重的苏成当然不会那么天真,他点头道:“嗯,只要能赶紧把淳风放出来,最后警方认可他无罪就好,其它我们不追究了。”
“是是,赶紧把淳风放出来吧,我们不追究。”陈秀兰赶紧附和着丈夫的话。
陈羽芳毕竟是在政府部门工作过几年的人,当然明白这里面的黑暗与复杂,刚才也只是心里气不过才会说出那番话语,此时听了杜建康的一番话,自然也就不再说什么,反而向自己的老同学董文略微表示了一下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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