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逍顺着慕容雪穗的手指望去,在一个树枝上,停留着一个花色的喜鹊。
“雪穗,那是一种雀鸟没错,但不是金丝雀,而是喜鹊。”沈逍淡然一笑道。
“原来是喜鹊啊,我还以为后面有长尾巴,是金丝雀呢。”雪穗嘟了嘟嘴,有些遗憾。
“哈哈哈,你这是什么逻辑,有长尾巴的就是金丝雀了?那孔雀的尾巴更长更漂亮呢,你见过那么大的金丝雀么?”
“哇,老公你取笑我。”雪穗还真没在庄园里面白住,都跟那些女人们学会撒娇了。
“我哪有取笑你,只是我很纳闷,你都知道寻找鹊丝金用来恢复容颜,居然不认识金丝雀。”
沈逍古怪一笑,他内心很想说一声,你可真是个奇女子。
“这几样奇异之物,我都是从别处看来的,并不知道具体情况,又怎么会认识什么金丝雀。”
看到慕容雪穗不高兴的样子,沈逍还想再逗笑一番,忽然脸色一变。
紧接着,雪穗也发现了异常,周围居然出现了一些野人。
没错,就是那种原始人类。
兽皮和树叶做衣,皮肤黝黑暗红,有的呈现古铜色,跟现在流行的健康肤色差不多。
最起码有十几个野人将沈逍和慕容雪穗围了起来,冲着他们二人大声叫喊着。
看神色和口型,应该是在向他们二人问话,可惜他们都处于原始人类模样,根本就语言不通,无法交流。
眼看沈逍和雪穗没有回应,其中一名壮汉有些暴怒,猛然冲撞过来。
来不及多想,沈逍快速将雪穗保护在身后,出拳迎击而上。
他没敢太用力,这些野人虽然看着身体力壮,但都是凡胎**,他可是至臻境的实力。
若是一拳打死了,只怕后面会招惹来更多野人追杀。
虽然并不惧怕这些野人,但无冤无仇的,没必要杀死他们。
砰!
一个碰撞之后,沈逍瞪大了双眼,他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
居然看走眼了,这些野人不只是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