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别看!明天再看!我要修!)
寝室里,杨梅,林小清和白莲三人刚刚在食堂吃过午饭回来。
趁着中午阳光好,杨梅美美地洗了个头。
没办法,按照校规,宿舍里是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的。也就是说,吹风机也不能用,想要快速干发,只能依靠毛巾和太阳了。
今天是周六,杨梅昨天就给家里去了电话,告诉父母她这个周末要留在学校,因为今天下午有针对大一新生的活动——选社团。
大学其实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学生们不仅能在这里学习到专业的理论知识,还可以学到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而社团,就是扩大学生交际圈的重要手段之一。
杨梅正站在走廊上一边用毛巾擦拭湿发,一边慵懒地晒太阳,就见凌娇提着好几个精美的手提袋回来了。
看到杨梅,凌娇停下了脚步,突然示威性地朝她笑了笑。
“哟,晒太阳呢?”她抬着下巴说道,“杨梅,正好你不忙,过来帮我把手提电脑程序装下吧。”
手提电脑?
杨梅迅速使用透视眼看了过去,果然在凌娇手上的其中一个黑色包包里发现了笔记本电脑。
同时发现的,还有她满身的青紫瘀痕。
杨梅的目光一凝,她是过来人,自然很明白那些痕迹代表了什么意思。
这么说,凌娇昨晚一夜未归,是约会去了?
“不好意思,我对电脑程序也不太懂,帮不了你。”杨梅笑了笑,说道。
她说的是实话,她自己的手提电脑,包括家里的台式电脑,都是吴杰弄的。
凌娇也没有勉强,只是不屑地冷哼了一声就进了寝室。在她看来,杨梅不是不懂,只是不高兴她也有了电脑这种奢侈品罢了。
林小清正在洗被单,听到动静回头看了一眼,又很快转头继续洗自己的去了。
凌娇将手上几个袋子放到了桌上,提高了嗓音说道:“喂,你们都过来,我有好东西送你们。”
林小清的动作顿了顿,本来不想理她,可是一个寝室的,也不好做得太明显,便洗了手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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