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总编可能会觉得他损公肥私。
但是,余少哲又不能说放弃和李建华合作的话,毕竟他真的看好李建华写的几本书,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让报社没有签下这几本书的连载权。
总编沉默了一会儿,放下手中的书,端起茶杯,呷了一口茶,问道:“连载《品三国》和《明朝那些事儿》,作者开出什么价啊?”
“每千字五十港元,也是税后的。”
余少哲见总编放下茶杯了,连忙拿起放在墙角的热水**,往茶杯里添加了一些热水。
“总编,《品三国》和《明朝那些事儿》这两本书在内地出版的稿费不低,每千字达到三十元人民币……”
“这么高啊。”总编略带惊讶道,知道内地普通工人的收入水平,“每千字三十元,他写一两千字拿到的稿费比一位工人一个月的收入还要高了……你确定他没有撒谎?”
“他应该不会撒谎,”余少哲有点底气不足,“这两本书在内地的销量很大,他之前写过不少文章发表在《华夏青年》杂志上,在内地有不小的名气。”
“这样啊,没想到他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年轻作家。”总编沉吟道。
“那个,总编,那个小子说了,如果我们不接受他出价,他会选择向其他报社投稿,当时,我火冒三丈,狠狠骂了他几句。”
“怎么骂的?”总编淡淡笑道,不等对方回答,继续说,“这两本书,先放在我这里,我会抽时间看的,如果还过得去,每千字五十港元的税后价,也不是不能接受。我们也大气一点,一次签两本吧,至于《诛仙》,你给我盯着点,可别让他和其他报社,或者出版社接触,我们一定要拿些《诛仙》。”
余少哲还没摸透李建华不按理出牌的脾气,怕煮熟的鸭子飞了,他不想担责任,建议道:“要不,直接以每千字一百港元的税后价签下《诛仙》?”
“呃……”总编想了想,“这个价在我们报社可是最高标准,而他是个新人,能不能签这个价,我可做不了主,需要老板(金庸)拍板。他手头肯定还有后续的稿子,让他再拿一些过来,我再看看,估计老板会喜欢他写的文章。”
“好,我马上联系他。”
“你去忙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