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轩的心境在快速调适,站在宿主的位置设身处地想想,觉得未来很难见到出头之日。
就这么寄人篱下,立足穷乡僻壤,终生受流民身份限制,何时才能迎来咸鱼翻身的转机呀?
卑微得连野草都不如,如果对这样的处境还恋恋不舍的话,这完全不可思议,除非脑子有病,或者所有的改变都是死路!
外面响起二娘急骤的脚步声。
“一屋子人都等着张嘴吃闲饭,老娘嫁给卓家,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卓轩本能的循声望去,就见二娘气哼哼拎起一袋小米快步进了厨房,脸色煞是难看。
“砰”的一声,厨房的门摔得很重。
泼妇!哪个时代都不缺这号人,礼仪之邦竟盛产泼妇,这是国耻啊!便宜小叔呢?还不出来!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气死个人了!
卓轩呲牙,顿觉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脑中的某根神经似乎被重重触动了一下。卓轩呀卓轩,你何必自寻短见?离家出走有那么难么!
在另一个个时代,父母稍有疾言厉色,他就会负气出走。跑到镇上闲逛几个小时,感觉有些无聊时,就回到村外,择个有些隐秘却也不那么难找的地方溜达,直到被焦急万分的父母“意外”发现,然后被苦苦劝回家。
正琢磨着离家出走的大事,却见小叔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走了进来,卓轩赶紧扯扯衣领,遮住颈上的勒痕。
小叔目光一触及卓轩,脸上的笑容就很自然的绽放开了。
“二父。”
在初夏的某个清晨,进山狩猎的小叔失足坠下坡崖,摔断了左腿,被同伴抬回家,请乡下武师接上骨头,上了夹板,服下几副药,躺在床上养了两月有余。
眼看秋收在即,小叔活动活动筋骨,大概就要随时听候庄主的召唤参与秋收了。
“还记得四年前的那场祸事吗?轩儿,最难熬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憨厚老实的小叔敛起笑容,若有所思道。
四年前?
那年鞑贼入寇,卓轩所在的村子惨遭蹂躏,全村只有包括卓轩在内的三名儿童逃入阳和城躲过一劫。那一次,他失去了父母,成了孤儿,被阳和城中一个好心的郎中收留,在医馆做起了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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