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顺眼,非要追着我们打,否则我们作为单纯搭车的人,几乎不会遇到麻烦——这个角落更是我精挑细选的好位置,视野良好,位置隐蔽,距离适中,既能探头看戏,还能躲过别人的注意,打完了还能第一时间追到大巴附近。”
“我在这里躲了整整半年时间,受过的最严重的伤还是跑的太急了,把脚崴了一下。”
马昭迪听着他的解释,不由得肃然起敬,德雷克不愧在哥谭混了一年,身上已经隐隐有了几分老哥谭正黑旗的样子,瞧这头脑,嘿,瞧这心态,嘿,瞧这适应能力.....
“砰!”一颗子弹打中马昭迪的脚边,打断了他的思考。
“那边的臭小子,我他么早就留意你们了,坐车坐了半年时间,拿我们的决斗当乐子看?有本事露头啊!今天就打死你个gdx!”
“?”
马昭迪看了看德雷克,又听着远处的叫骂,突然不是很想认这个朋友了。
“这就是你说的安全?”
“我哪想到能有个坐大巴半年都没死的疯子啊!还特么把我当成目标专门来坐大巴!我那么低调...”
“砰!砰!”
眼看着又是两颗子弹飞过来,马昭迪的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少特么废话了!快想想办法!”
德雷克四下看了看,这个位置哪里都好,就是退路不多,想要溜出去跑到其他街道里面,就必须得将身体暴露在对方的射击区域内,大概三到四秒时间。
在面对死亡的威胁时,德雷克似乎变得异常冷静,他在脑中一遍又一遍计划着逃跑的路线,可能会发生的情况,以及最佳的姿势和规避动作,此刻的他如同电影里的johnwick附体,又像是游戏里的杀手47,莫得感情,全是理智。
“不要怕,我带你逃出去。”
他气定神闲地分析着,仿佛自己不是在枪林弹雨的哥谭市被人追杀,而是在大都会的繁华街道上闲谈。
他的脑中迅速规划出一条逃生路线,似乎能看到自己的身影敏捷地滚到车后起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