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枪?练个屁。
虽然马昭迪很想这么说,但是他现在的枪法水平确实还不太够用。
要不是买了初级枪械使用精通,当时打吊灯那一枪搞不好能歪到主管身上。
老哥谭正黑旗都是几十年枪战服练出来的枪法水平,虽然在短短几个周末之内想要追上不太可能,但好歹该学还是要学,这种事本来就是日积月累。
当然,也不是没有快一点的办法。
马昭迪点开系统商城,看着里面售价5000美元的中级枪械使用精通,又默默退了出来。
“其实仔细一想,走捷径并不是我的风格。”
......
傍晚,马昭迪正开着自己的爱车行驶在街道上,餐厅主管多少有点毛病,给他的射击场地址在伯恩利区,这就导致他还得开出老远一段距离,专门从东区跑去伯恩利区练枪。
虽然说作为哥谭的中心地区,这里的繁华程度和整洁风貌确实让人赏心悦目,不少娱乐设施和高档会所都坐落于此,但这些玩意对马昭迪来说毫无意义。
他本身就是个穷鬼,手上的五万美元在这种地方也就能溅起点水花罢了,干啥都不够,无论这里的娱乐有多高档多豪华,也通通都跟他无关,看得见摸不着。
“主管那个狗登西,赚的一定很多。”他愤愤不平:“早知道当时直接把他气死,好歹也算为民除害。”
不过他的名字好歹确实管点用,射击场真给他打了三折,收费不算贵,一天也就几十美元——为了极致性价比,他一直在那里玩...练到天黑才回家。
“车其实翻修的还算不错,开起来也蛮舒服,但是初级汽车驾驶精通只能让我在飙到时速100的情况下控制住车身,回家开大半个小时的感觉真难受啊......”
“嘿!注意点!穷鬼!”
正当马昭迪放慢车速,从路边的水沟上缓缓驶过时,一个搂着女人走在人行道上的风衣男子突然皱起了眉头,对着他大声喊了几句:“别把水溅到我的衣服和鞋上!”
马昭迪扭头一看,男人的那身棕色风衣看起来似乎确实用料考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