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巷旁边,一家悦来酒楼。
二楼中,一名店小二穿着的少年正与一位白衣俊美公子划拳喝酒。
“五魁首啊,六六六!”
酒楼里喧闹嘈杂,二人的喊拳声此起彼伏。
姜白嘴角挂着自信的笑容,眼神明亮,每次出拳都果断有力。
柘凛风则涨红了脸,额头上渗出细密汗珠,眼神中满是紧张与专注。
自柘凛风与奕恒打了一架后,他便与姜白溜来喝酒,发泄心中的苦闷。
结果几轮下来,柘凛风输多赢少。
他端起酒杯,苦笑着一饮而尽,随后打了个酒嗝,身子晃了晃,差点摔倒。
姜白见状,哈哈大笑,连忙扶住柘凛风,说道:“凛风兄,莫要逞强,这酒咱们还是要慢慢喝。”
柘凛风放下酒杯,笑道:“我酒量可是在北顾城是数一数二的,岂会几杯薄酒就醉了,这是酒到情深,心已醉啊!”
“好一句酒到情深,心已醉,说到我心坎了。”姜白举杯一口干,豪气冲天道。
“我说姜白兄,奕恒这个混蛋为何叫你小贼呢,你是不是得罪他了?”
“哈哈,是有点小恩怨,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嘛。”
姜白贴近柘凛风面前,悄悄说道:“这家伙就是小心眼,我不过是跟他借百两黄金花花,顺便把他的玉佩拿来一观,谁知他却把我当成仇人,穷追不舍。你说他是不是太小心眼了。”
“啊!你拿走他的百两黄金就算了,为啥要拿走他的玉佩呢!”
柘凛风同情地看向姜白,“那块玉佩他看得极重,小时候,有位小偷把他玉佩盗走,结果他硬是找了整座北顾城,抓到那个小偷,把那小偷揍个半死。”
“难怪呢!不过,放心,我溜得快,他不一定能追到我。”
姜白张开手掌,一枚残缺的玉佩出现手中,一面刻着一只九尾妖狐。
“你既然不怕那小子,那就别还给他,能让那小子吃瘪的事情,我是很乐意看到的。”柘凛风瞄了那块玉佩一眼,举杯一口干,幸灾乐祸道。
“嘿嘿,为君子所见略同干一杯。”
二人举杯同饮,一场酒喝下来,二人明明是刚认识,却像是深交五十载的知己好友。
“我说凛风兄,我有一事不明,虽然我拿走他东西,可他总不至于一见我就叫我小贼吧,明明我有名字呀!”姜白对此颇有几分苦恼,说道。
“不得不说,这家伙虽然各方面都比较优秀,但是他却有个缺点,那就是他不太擅长记住别人的姓名。所以,他既然叫你小贼了,那你就很难让他改变对你的称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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