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里,仅仅在后方指挥,就如同被掐住脖子一般,令他们无法喘息。
过了这么久太平日子,他也很希望能够出去转转,四处打听一下消息,特别是他一直所背负的仇恨,他渴望复仇,无时无刻不在想着。
那对狗男女,高镇珏和刘思雅二人,由于他们的原因,宋北川才如此想要亲自带领远征军,寻找他们的下落。
“我已经决定了,胡勇与李晓东,有他俩保护我就足够了,其次,饿狼团给我八十人,隐军给我二十人。”宋北川用坚定的眼神回应着他俩。
胖子与袁城见他如此果断,也没办法继续劝说下去,只能任由他去胡闹,但是,他们也不认为宋北川一点本事没有,从灾变到现在,能取得现在的成绩。
不管哪一个步骤,他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的指挥能力,绝对是超一流的水平,这点毫无质疑。
宋北川命令下达的很快,第二天,他要的士兵,胖子与袁城都给挑了出来,而且个个精挑细选,身手不俗的老兵。
有了这些人,宋北川便有了底气,饿狼团的士兵穿着整齐的迷彩军装,在胳膊上绑着一块红布,上面绣着一匹黑色的狼,这就是宋北川的主力部队,饿狼团!
隐军则是穿着一身黑,所有人都在小臂上纹了一只血红色的乌鸦,这种纹身平常是看不出来的,因为是用鸽子血混合白酒还有朱砂,将这些东西混合在一起,刺进皮肤中。
平日正常的时候,你看不出来手臂上有图案,但是只要一生气,或是一喝酒,情绪只要一激动,这手臂上便会显露出一只血红色的乌鸦,极其神奇。
这种纹身也象征着隐军的风格,隐藏皮肤之下,但是情况危急之便会出现,索人性命。
他们就相当于,情报部队以及暗杀部队的结合体,也是宋北川最倚重的部队。
这些人配备的装备都极其精良,战斗人员每一个人,都配备着单体无线电台,夜视眼镜,这种尖端科技。
远征队每次只会出去一个星期的时间,必须每天六点与安宁村联络一次,确保安全,到达所在地点及时汇报,以备失联可以及时找到所在位置。
他们的目标是盛天市,也是靖贤省的省会,人口众多,他有感觉,在那里也许可以找到更多的幸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