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的一声枪响,先是断断续续,而后密集起来,宋北川不禁望向那边,只见这时从那个方向跑过来两名隐军。
他们一面一说道:“有浩克!浩克!”
宋北川眼睛一眯,说道:“胖子!快去穿上把咱们的火箭筒拿过来!”
胖子应了一声,哪里敢耽搁,一路小跑回到船上。
之后宋北川掏出手枪,他曾经看过那些国外的电影,里面的硬汉都是拿着一种银色的手枪,后来才了解到,这种手枪有一个霸气的名字,叫做沙漠之鹰。
他很喜欢这种款式的手枪,但是精通枪械的袁城对他说,这种枪械并不适合如此近距离射击。
首先一点就是这种手枪后坐力太大了,除非你像巨石那种硬汉,像个小型的绿巨人,一身腱子肉,能够抗的住这强大的后坐力,不然你可能没打着人反把自己伤了。
实际上宋北川并没有打算用这把枪,主要是装饰品,就像古时候的帝王将相,他们骑术都是那么好么,还是会使得一手天下无双的宝剑?
实际上都不是,就是单纯的地位象征,腰间不可无杀人之物。
宋北川将这把沙漠之鹰掏出来,对着丛明耀说道:“你带些人将这些捆上。”之后高声喊道:‘其余人跟我上!’
因为距离也不算远,这些人则徒步前进,一会儿工夫就来到陶休乾所在度假村。
只见这里如今是一片火海,房屋也塌了,四周正不断涌来丧尸,显然都是被这激烈的枪声所吸引。
也证明这个地方的势力,显然是没有什么实力的,宋北川一接手大地市与盛天市这两个地级市之后,第一件事就是铲除掉市中心的丧尸,虽然没办法完全清除,但是他们每天都很努力的在做这一项工作。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这样大力清扫的情况下,丧尸的数量大大减小,像浩克这种巨型丧尸,在大地市几乎就绝迹了,而盛天市兴许还会有,但是,在根据地方圆一百公里,绝对不可能出现巨型丧尸。
这就是他每天不懈努力,所换来的安逸。
他这时看着陶休乾的一行人,一面跑,一面躲避这只巨型丧尸的攻击,在火海之中,这些人显得那样渺小,而浩克却显得更加狰狞恐怖。
如山丘般隆起的肌肉,黑色爆起的粗大血管,土黄色的皮肤,被熊熊火光染得通红,那狰狞的大口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