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场时,整个体育馆里噤若寒蝉,千千万万目光,看着她走到舞台中间,衣着简单,一把琴,一支立地的复古麦,她一个人,长发过肩,一身黑色,偏偏露出一截白到发光的小蛮腰。
野性,神秘,又性感冷艳。
她的嗓音总是哑哑的,像饮了一杯浓烈的酒,带着几分慵懒的醉意。
“接下来要唱三辑的主打歌。”
全场粉丝安静下来,音响里,这有姜九笙慢悠悠的语调,不疾不徐:“很多记者都问过,为什么要唱民谣。”
停顿了下,她说:“没有特别的原因,只是想让大家知道,我姜九笙不止会玩摇滚,即便玩别的乐种,thenine也不会解散。”她懒洋洋的音调,云淡风轻的补充了一句,“哦,也不会有新的键盘手和主音吉他加入,从今天之后,由主唱姜九笙担任thenine的主音吉他。”
话落,掌声雷动。
并无意外,thenine的忠粉都知道,不会有新的主音吉他手,所以也从来不凭空臆造道听途说,即便是演唱会开场,姜九笙的主音旋律一出来,也没有半分意料之外,没有别的原因,仅仅因为她姜九笙是thenine的队长,如谢荡说的那样,是无可比拟的存在,她手里那把吉他,所向披靡。
她抬抬手,应援的所有声音都停下来,然后,缓缓淡淡地继续开口。
“我以前没有写过情歌,《烟》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一首爱情民谣。”顿了一下,她笑,“公司给过官方的说辞,说素材是国外的一个爱情故事,不过,”
不过——
她抬起眸,所有舞台的灯落进眼底,熠熠生辉,她一笑,明眸善睐:“不过,我不喜欢撒谎。”
此处,突然万籁俱寂,连话筒里姜九笙的呼吸声都清晰可闻。
她缓慢而清晰地说:“我喜欢的那个人,他有一双很好看的手。”目光落在一处,她莞尔一笑,“请祝福我们。”
话落,前奏起。
尖叫声与掌声自发歇了,听一曲安安静静的民谣,细听,缠缠绵绵,悱恻又缱绻。
原来,褪去摇滚的野性与不羁后,姜九笙也可以很温柔。
一首歌,完美落幕,姜九笙抱着木吉他,对台下五万粉丝深深鞠躬,然后转身,退场,她身后,是万丈光芒,是五万粉丝的呐喊与尖叫,而她面前,隔着幕布,十米的距离外,时瑾站在那里。
下了升降台,时瑾走过来,把她牵下去。
“累不累?”
“不累。”姜九笙说,“不过嗓子有点疼。”
时瑾牵着她进了化妆间:“回去我给你做蜂蜜雪梨。”
她点头,笑得眼睛弯弯:“好。”
啪嗒——
时瑾关上了化妆间的门。
谢荡依在隔壁化妆间的门口:“去喝酒?”
宇文冲锋进去,拿了外套:“不醉不归。”
两人一同离开了。
走廊里堵了不少工作人员,都是来瞧姜九笙的神秘男友的,听说不得了,方才见了真容,哬!哪止不得了,那容貌和气度,哪是凡夫俗子呐。
“真是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