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会哄人,只是从来不说那个字眼,应该不止是她,对别的女人也不会说。
她以前在偷闲居时,听得红侬说过,霍常寻啊,浪天浪地,怎么可能被世俗红尘绊住脚,他就是头脱缰的马,路过了整个森林,也不会为了一棵树而作半刻停留。
他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非走不可是吧?”
她默不作声。
很久很久,点了头:“嗯。”
不走,就是她的劫数,越陷越深,她渡不过的……
霍常寻舔了舔牙:“好,你走吧。”
他含在嘴里都怕含化了,他恨不得把天上的月亮都炸下来给她,他甚至连定下来的念头都有了。
他这辈子的软骨头全给她了,可这没良心的……不爱他!什么都可以惯着她,唯独这一点,他受不了。
娘的!
他一脚把凳子踹翻了:“现在就给老子滚!”
凳子咣的一声,很响,纪菱染身体下意识僵硬地抖了一下,咬着的唇破了皮,她撑着身子站起来:“锅里还有排骨,晚上你热一下再吃。”
霍常寻冷笑了声,阴沉沉地看了她一眼,把桌上那张卡从窗户里扔出去了,然后,去厨房,当着她的面,把那锅排骨倒在了垃圾桶里。
她转过身去,眼泪就砸下来了,到卧室只有几步路,她走了很久,身后乒乒乓乓地响。
霍常寻掀了桌子,砸了那个天价的花瓶。
这三个月,他给她买过很多东西,首饰衣服,还有很多小玩意,她一件都没有带走,行李箱都用不着。
她就这样走了,一个帆布包装下了她所有的行李。
霍常寻在阳台抽了一根烟,看着她推着那辆小绵羊,也不骑,那样推着,越走越远,他回头,一脚踩爆了窗台那盆仙人球。
艹!
艹艹艹!
一个不爱他的女人,他再死乞白赖,就是孙子!
霍·孙子·常寻抽了三根烟,去了车库,一进去就看见那个粉色的头盔被扔在地上,那个没良心的,居然连这个头盔都不带走!
他抬脚,一脚给踹了。
咣!
头盔撞到了角落,滚了两圈。
不会掉漆了吧?那么便宜,肯定掉漆了!霍常寻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骂了句粗话,去把头盔捡回来了,一看,果然掉漆了。
头盔不舍得给他买个好的,可给他两万三的时候,眼睛都没眨一下,越想越气,他举起手就要砸了那个头盔,可半天——
手硬是没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