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二轻局职工。在上世纪未的时候,二轻局撤了,合并给了经贸局。同时百货大楼进行改制,由集体所有制改成股份制,经贸局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其余股份都由单位职工购买。我当时是百货大楼副经理,改制以后还是副经理,这些入股的人又投了一些钱,继续经营着百货大楼。
没过几年,由于不挣钱,我们干脆就不再自己经营,而是把整栋楼按柜台租出去,大家挣房租。在租出去之后,好多股东纷纷转让股份,这些股份大部分都转给了我,我就成了最大的股东。那时候正好老经理也快六十了,不再掺和这事,就也退出了整个管理,只拿那份分红。这么一来,我就成了大楼经理。
其实租给商户以后,我们需要做的工作就简单了好多。主要就是给商户们保障供暖、供水、供电,按时收租金,晚上也提供下夜服务。刚开始的时候,就只雇了两个人下夜,后来又加了一个,这样就可以倒班,平均每晚都能有两个人。过了几年以后,股东们都想安顿自个亲戚进来,干脆就增加成五个,一个股东找了一个,反正还分原来三人的工资。
虽然分的工钱少了,不过人们都愿意干,一是能帮股东长个眼,有个什么事能给各自汇报一下。二呢,这些人卖个纸箱、酒瓶这些废品,合起来也不比别处下夜挣的少。尤其商户们也想让这些人多帮着照料一下,除了故意把一些废品给他们,还给了他们领人买货挣提成的好处。
刚开始我找的那个人,不是犯迷糊,可是后来他找到我们家,我媳妇非让给安排,我就把原来那人开了。为了不让原来那人骂娘,也为了不让其他股东生疑,我就让犯迷糊保密着。人们都不知道我们这层关系,我让犯迷糊管他们,他们的股东亲戚也就不好说什么。
犯迷糊这人最大毛病就是喝酒,好几次喝的大醉,逮住哪都乱吐,人们也反映好几次了。可是有我媳妇在那撑腰,我也就没能换了他,他倒反而更狂的厉害,多次丢人现眼。刚开始我没说这些,就是担心受他连累,也担心因为曝光这种关系,让股东们瞎议论。虽然他有酗酒这个毛病,不过他就是个讨吃鬼光棍汉,不可能和失火的案子有关,否则他也不可能还返回来。”
“你只管交待问题,不要随便下结论。”警告之后,孙廷武又问,“那么以你估计,这次失火是什么原因?”
“我觉得最大可能性,就是线路老化引起失火。这栋楼虽说现在看的还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