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头该死三次的驴子不值一枚黑城金币。”罗玛被身后突然传来的咆哮吓了一跳。
她才一转身,就想起什么似的蹲下躲过直射在花园里的阳光,完全忘记自己包着头巾。太阳很刻薄,不给盗贼和刺客留活路。她怀疑自己下一秒就要被发现了这是她与生俱来的缺陷,金色的毛发使她无从遁入阴影。
马车吱呀呀扭着木轮子经过,两头毛驴的蹄子几乎拖在地上,溅起一层浮土。罗玛不关心脏污的靴子,她关心的是竟没有人发现她的存在。有种新鲜的趣味在她脑海中活跃开来,驱使她离开稻草堆的掩护,直扑向一只立在围栏外的驴子。这些坐骑刚被替换下来,还没来得及拴绳。只要我骑上它一扯缰绳,就能将马厩里的人都甩在身后
她的意图没能成功。食草动物对猛兽的警惕不会随着驯化消失,罗玛才一靠近,这些驴子就被吓得四处乱跑,嗷嗷怪叫。“真蠢”她从地上爬起来,跺着脚骂了一句。也不知道是在说谁。
驴叫和混乱引来了店家和十来个佣兵的目光。两个女侍酒要扑过来抓她,她没让她们碰到。牵马的车夫拎着皮鞭往这边走,厨师抄起菜刀。城外可没有治安官,逮到小偷多半是剁手了事,没人会管。罗玛既不想失去爪子,也不打算蒙混过关说到底,她的尖牙和指甲能将整个旅店的人开膛破肚,偷马只是因为她不乐意与这些人类打交道罢了。
于是她掉头就跑,迅速甩开骑马追来的冒险者。
疲倦最后拽住了她。罗玛打开皮口袋,拇指蛋糕早就吃完了,但她偷到一个冷掉的苹果派她狼吞虎咽,吮吸指头上的每一滴奶油。直到两个握木棍的乞丐威胁地将她堵在倚靠着的矮墙边。
送上门的傻瓜。她心想,全然不把人类的武器放在眼里。第一个人仗着身高来拽她的头巾,小狮子猛地一跃,跳起来一脚踹在他的鼻梁上,教这家伙仰面往后倒。诸神保佑现在她还穿着人类的靴子,否则现出原形,这一下就能将他的整张脸撕下来。
另一个男人被她的敏捷吓了一跳,跑得比驴子还快。罗玛没有追,她拍拍那个倒地的人的脸,把试图装晕的倒霉鬼叫醒。“我不吃你。”她庄重地承诺。
在村子里,这句话很重要。刚开始,罗玛还以为这里也人人都是神秘生物,最后她终于意识到伊士曼与布鲁姆诺特的差别就像浮空岛与地面的高度那么大。出门遭到袭击在她的意料之中,雪花戒指也果然不好用,可谁能想到打劫的土匪还没有猎物能打呢要不是反应及时,罗玛就成了杀人犯。结果她又发现地面上没人关心杀人犯怎样。若是一群人围着打架,治安官会用棍子和长矛调停,再拖走尸体;如果小巷里有抢劫后的惨案现场,他们就只拖走尸体。
法外之地。罗玛的脑海中第一次出现这个认识。这里是秩序之地,也有法律,但人们却少有执行。这里的偷盗、抢劫甚至强奸就像刮风一样常见,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