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艳阳高照,晴空万里,搁古代怎么也得安安逸逸地躺在沙滩享受威士忌与雪白肌肤。
可这是千年后的未来,放眼望去全是原生态的旷野山川,奔腾不息的江河横亘着早已锈迹斑斑的破碎大坝,坍塌的山岭下沉睡着旧时代的混泥土森林。
“毫无疑问,这就是我们瑰古会留下的印记。”
平原上,老头阿奇姆站起身来,目光忧虑地环顾地面。
两道履带印深深地刻进泥土之中,其花纹颇有中世纪欧洲艺术风格,像是庄严教堂穹顶的壁画,同时,这也是一个身份证明。
该说不说,瑰古会是真想文艺复兴,对古代文学、历史与艺术的传承发自内心,可他们也是真蠢,居然给其他人留下如此显眼的标记,和自寻死路有什么差别。
“你们能活到现在,也算是奇迹了。”楚薪说道。
“你说的没错,其实我们早就打算更换履带,可很多交易小镇都没有适合的材料,这类重要资源都被那群豺狼虎豹一样的暴力军阀掌控着,与他们交易风险极高。”阿奇姆无奈回答。
“有圣徒的追兵。”少年约翰取下帽子,揉了揉满头乱发。
除开瑰古会的印记,还有密密麻麻大小不一的车轮印,至少有二十台移动单位!
“恐怕圣徒的圣父号也在其中,”中年人文森特指着两道相对较大的印记,“这种特有的尖刺凹陷很少见。”
“圣徒的大部队正在追杀瑰古会,那群疯子暴徒就不能消停消停嘛。”阿奇姆呼出一口气,啐骂道。
“大伙现在凶多吉少,可我们却帮不上任何忙,可恶啊!”约翰急得焦头烂额。
阿奇姆回头看了眼楚薪,又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他并不想将楚薪给拖入九死一生的泥潭,况且,他并不认为楚薪可以凭借一己之力对抗行事疯狂的圣徒组织,要知道,圣父号可不是阿猫阿狗可比拟的移动城市,光高度就有70多米,拥有诸多武器装备不说,主要是人均悍不畏死的神经病,而大部队的人数起码三百往上。
圣徒组织或许无法对抗大型移动城市,但在废土众多暴力势力之中,绝对是有着赫赫凶名的一类,哪怕是军阀从埋骨岭经过,也得保持十二分的警惕心,生怕阴沟里翻车。
所以,气氛一时间变得寂静凝重。
“我要去救他们,虽然我没有一丁点底气,但哪怕能救出一个人也值了,死了也不亏,反正我这条命都是长老给的。”约翰面色坚定地平静道。
说完,他便转身沿着印迹走去。
文森特默默地对着楚薪鞠了一躬,也跟了上去。
阿奇姆悲壮而又欣慰地投去目光,随即对楚薪说道:“城主,多谢您的相助与款待,可我们已经做出了选择,你懂的,我们瑰古会正是因为团结才能走到现在……东北方有一条还算安全的峡谷,走那里就能离开埋骨岭一带,希望我们后会有期,假如我们还活着,一定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