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二人世界,变成了铿锵三人行,我心里别提多郁闷了,回到家热腾腾的火锅,和那张漂亮的脸蛋,也让我无法高兴起来。
白咏琪有点社交悍匪的潜质,到我们家自来熟一样,还主动帮林菲菲端这端那,我一点作用都发挥不上。
白咏琪有备而来,涮菜都端上来以后,她从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号礼品袋,「菲菲,这是送你的,第一次来你家,一点心意。」
林菲菲笑着接过来,流氓假客气:「来就来吧!怎么还拿礼物,别这么客气。」
白咏琪嘴角微微上扬,「哪能空手来啊!我看你上次在酒吧用的那支口红快用完了,就给你带了支同款口红。」
林菲菲又惊又喜,幽幽地白了我一眼,「谢谢你啦,心真细,可比某些大直男强多了。」
我有些无语,苦笑了一声,叹道:「也不能这么说,我还是有优点的。」
林菲菲小嘴一翘,「切!那你说说,我倒想听听,你最大的优点是什么?」
我凝视着她的眼睛,气定神闲地说道:「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会挑女朋友。」
「……」
火锅开了以后,白咏琪主动肩负起了往锅里下肉,下食材的重任,就因为她把我的活儿承包了,害的我被林菲菲吐槽。
饭桌上银铃般的笑声不断响起,我们家平时很少来客人,我已经忘了上一次这么热闹,是什么时候了。女人之间的话题好像说不完似的,我除了闷头吃饭,什么话也插不上。
白咏琪看我一直闷头干饭,笑眯眯地看着我,幽幽道:「余斌,我今天表现还可以吧!你看气氛让我烘托的,你现在不会还觉得我一点作用也没有吧?」
我也眯起了双眼,笑道:「也不能说一点作用没有,只能说起反作用,我的话都让你说了。」
「嘿,你这人。」
林菲菲白了我一眼,笑嘻嘻地对白咏琪说道:「你别理他,他这人就这样。」
白咏琪社交牛逼症又开始发作了,她和林菲菲聊起了发色,说她想染头发,还征求林菲菲的意见。我默默看着她俩聊得火热,不禁感慨。
白咏琪要是个男人,应该不会为追女孩子发愁,她永远能找到女孩子感兴趣的话题。
她们俩叽叽喳喳的,我的耳朵饱受摧残。
我刚埋头苦吃没多久,白咏琪又把话题扯到了我身上。
「余斌,你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