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嘉德镇到芝加哥并不算远,只需要八小时左右车程,如果坐船会更快。所以第二天早上的时候,萨吉、肉球和波特曼就来到了芝加哥。他们在嘉德镇上其实也没什么事可做,所有的霉运好像随着凯的离开,彻底的离开了嘉德镇……镇子平静的不像话。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萨吉他们三个已经快闲出毛病了。
嗯……这么说也不算准确,严格来说,萨吉和肉球过的还算开心。萨吉和初恋情人打的火热,两人已经准备建房子了。看样子,距离进入婚姻的坟墓已经不远了,而肉球也不差。
还记得那个被凯他们带回嘉德镇的印第安女人莫妮卡和她的儿子泰特吗?对,就是达顿家族老幺凯斯·达顿老婆孩子。当初那个孩子被绑架之后,就是由肉球和凯救出来的。从那时起,那孩子和她妈妈就对憨厚老实的肉球很有好感。
而经过这段时间以来的相处,不仅是泰特和肉球相处的越发亲密,甚至莫妮卡和肉球的感情也突飞猛进。
据说还是那个漂亮的印第安女人主动的。这让肉球这段时间过的简直乐不思蜀。照这个趋势发展下,或许肉球会是他们几人当中最先完成‘老婆孩子热炕头’成就。
老美一般不怎么在意另一半带着孩子,至少肉球不是很在意,他很喜欢泰特。这段时间,泰特就在嘉德镇读书,上学放学都是肉球接送,甚至连学校组织的亲子活动,都是肉球和莫妮卡一起陪着泰特。
至于泰特的正牌老爹就惨的多,自从经历了上次的绑架之后,莫妮卡就不再允许凯斯见泰特,甚至威胁他,如果他敢不经过她的同意就见泰特的话,她会向法官申请禁令。顺便说一句,莫妮卡已经开始和凯斯进行离婚程序了。
虽然印第安人的传统是反对离婚的,可莫妮卡现在已经远离了保留地,这并不是问题。
凯斯为此差点拿着枪和肉球拼个你死我活。要不是当时泰特在场,两个男人还真有可能来一场决斗。总之因为这件事莫妮卡彻底对凯斯失望,离婚已经势在必行。
只有波特曼,一如既往的骄奢淫逸,好逸恶劳。他不是那种会组建家庭的人,女人?他更喜欢用钱,而不是谈感情。这家伙在嘉德镇被那两个人天天撒狗粮,早就不耐烦了。他不喜欢嘉德镇那种平静的生活,以前有凯镇着,他不喜欢也没办法。他自己也清楚,如果没有凯看着他,他绝对死于非命。
他自己也清楚他自己的自制能力其实很差,要不然也不会沾染那些坏毛病,凯在身边看着他的时候还好,一旦凯不在他身边,他就真的有点控制不住自己。
所以很早以前,波特曼就想来芝加哥。凯为了这个事也找了芝加哥的一些熟人,希望把波特曼调到芝加哥,只是这种跨州调职,非常麻烦,于是一直到现在都没能成行。
“头!这次我们的任务是什么?还是和那些黑帮杂碎火拼?”波特曼看到凯非常开心,他始终认为只要跟着凯,他的生活就不会那么无聊。这也是他喜欢跟着凯的原因。一个管的住他,又能护住的他,还能时不时的带他找点刺激的老大,是他最喜欢的。
凯没理会波特曼这个猥琐的家伙,而是先和萨吉、肉球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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