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景泰元年,朝廷以边圉事殷,令天下生员纳粟上马者,许入监。
其上选事例,与岁贡同。
这就是明朝首次允许以纳贡的形式入监,而入监的目的自然是以国子监生的名义进入仕途,虽然品级不高,但毕竟有了官身。
此例行四年后暂罢,但是在成化二年,南京发生大饥荒,守臣建议,令官员军民子孙纳粟入监。
由此,纳贡成为常例,在朝廷缺乏粮食、马匹甚至草料的时候,都会按此例执行。
虽然正统读书人对此颇多非议,甚至礼部尚书姚夔上奏:“切惟国子监乃育才之地,朝廷资以致治,近因各处起送四十岁并纳草纳马生员,动以万计,已不胜其滥,今又行此,将使天下以货为贤,士风日趋于陋。”
对此,明宪宗以为然,再次停止生员吏典上纳事例,但是之后弘治、正德乃至嘉靖朝,每当朝廷需要时无不以此解决物资紧缺的难题。
现在,葛缙再次以京营缺马而太仆寺难以筹措为理由,申请兵部上奏此事。
杨博知道,这份奏疏上去,嘉靖皇帝那里肯定是会答应的,至于旁人的非议,还是由他们吧。
作为兵部,解决军方难题才是正务,至于非议,当这些人升到高位又面临此难题时,纳贡依旧是最后,唯一的解决法子。
细细看完张守直的条陈,和以往惯例一样,京卫武学生员有愿纳银纳马入监者,取武学师生并该卫所保结已应举者纳银二百四十两,未应举者银三百二十两,民间及军余也可按此办理,来京纳贡。
在职武将也可以纳贡获得升迁,镇抚要银一百两,指挥需银一百四十两,都指挥以上纳银二百两,若已立功一年至四年者,各照年限职品递减
在外卫所军余有愿充承差者、印吏、役者,布政司知印纳银一百两,马以四匹,外贴银八两;都司知印及布按二司承差银八十两,马以三匹,外贴银十两;都司承差银七十两,马以三匹;布按二司吏与银六十,酌马以二匹,外贴银十两;都司及各府死马寺行太仆寺盐运司吏典银四十两,马以一匹,外贴银十四两。
各司府首领并州县吏典银二十两,卫所吏典十五两,供于本省府纳免其考选候缺参补。
可以说,只要愿意出银子纳贡,几乎可以买到全部中低级吏职,甚至普通人纳贡二十两银子,就可以授以冠带。
其实,授以冠带的纳贡虽少,却是很大的一块收入。
地方上商户甚至小地主,只要有财力都会选择此项,因为给了这笔银子,就意味着他们可以和读书人一样,公开穿戴以前不能使用的材质制作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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