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三:神性吞噬。
第一条阶级晋升只有在[第三阶级·智者]前服用才有效,而且一生只能晋升一次。
第二条人体练成是属于[禁忌人体]练成,它与[瓶中小人]有点类似,都是制造超脱世俗规则的超凡存在。
第三条神性吞噬,嗯,9998%的欲肉谱系成员都应该用不到,这条听起来就是纯纯的弱智条例,谁会把辛辛苦苦获得的神性给抹除掉了。
哦,对了,乐园之果有个矛盾的地方,它对“单身狗”和“情侣”抱有着巨大的恶意。
听起来有点怪,但是它确实是这样子的。
首先,服用乐园之果最佳方式就是一男一女服用,而最佳服用方式就是共享一颗。
单身狗服用的话,虽然不至于死,但是大概率会畸变成稀奇古怪的陌生物种。
而它对于“情侣”也不怎么友好,前面说的最佳方式是一男一女服用,但是这个最佳是针对其中的一个人而已。
换而言之,共同服用的时候虽然双方都各自能够进行选择,不过选择之后双方就必须面对一方得利,一方吃亏的后果。
而且吃亏一方比“单身狗”独自服用的后果还要大,一般承受代价的人会陷入永眠的诅咒,有传闻说这是亚恩铭刻在内殿的诅咒,也有传闻说这是祂覆盖的无垠自身所传播的诅咒。
不管怎么说,想要完好无损的吃下乐园之果,基本上是不可能。
在上一世,乐园之果被玩家冠以各种独特的称呼,在单身狗那里,它被戏称为:单身狗物种变化果实、单身的我选择了畸变果实、没有女朋友的我选择不做人了果实·······
而在情侣眼中乐园之果的称呼则是单一了许多,它一般被称为“升官发财死老婆(老公果实”。
本来夏修在原初的计划是召唤出[白骨教堂],然后把自己的爱丽丝给一脚踢到内殿那边,把其放逐到泰拉主世界以外,他是没想过要练成乐园之果的,在他未来的人生规划中,根本就没有服用乐园之果这条选项。
不过计划还是赶不上变化,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同[希望]一起服食乐园之果。
因为夏修是欲肉谱系的成员,而[希望]则并不是,所以他拥有了优先替对方做出选择的权力,在那漫长的拥吻中,他就替[希望]选择了第三条例的神性吞噬,同时乐园之果的代价方也是由[希望]来承受。
这个操作听上去有点屑,但是这对于即将[登神]的阿哈巴特来说就只能说是毛毛雨了。
夏修这么做,反而是最优解,为了抑制[希望]身体内躯壳王国主宰的神格,他就只能用乐园的力量来压制对方了,现在乐园之果的神性吞噬和本身的永眠诅咒暂时的封锁住了[希望]体内的神格的苏醒。
而且就算对方的神格苏醒了,在乐园之果的永眠诅咒下,[希望]也并不会被抹除,她将在诅咒的作用下作为副人格陷入沉睡。
夏修正是利用乐园之果的特性让阿哈巴特与沉眠的莉莉特实现[人神格分离]。
此时此刻,金发青年轻柔地弯腰,双手轻易地抱起昏睡的紫发少女,而在他抱起对方的同时,一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