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时辰要落后个百步之多,所以他为军主的营,就专门喜欢招收这些善奔之士,与别的部队多是膀大腰圆,上肢力量发达的猛汉们相比,在这个军营里,却尽是双腿发达,走路带风的小个子们,往往是作为轻兵奔袭,擅长短兵器近身格斗,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战斗,这点,从他们的军主魏咏之,那随身携带,即使是坐着时也挂在腰间的短刀,爪勾,就可见一斑。
魏顺之等人,带着三十余名兄弟,警戒在大帐之外三十步远,确保二人谈话的内容无人所知,刘裕看着正在帐中收拾着行囊,往一个铁扁担所在的两个筐里塞着干粮的魏咏之,勾了勾嘴角:“你就算去荆州,也可以以军官身份一路走官驿,何必要这样挑着担子去呢?就算平民百姓,也没什么人会跟你一样吧。”
魏咏之咧嘴一笑,旋即收起,这已经是他的一个本能习惯了,因为他只要一笑,就会不自觉地翻起嘴唇,那黄澄澄的门牙就跟兔子一样露在外头了,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他叹了口气:“上次戏马台一战,咱们可是把荆州五将的脸都打没了,要是我以北府军现役军主的身份一路走官驿,没准就会惹什么麻烦,这回我过去是为了求医的,可不是去惹事的。所以,还是吃点苦,装成平民过去的好,只要见到殷刺史,就没什么问题了。”
刘裕勾了勾嘴角:“时间紧迫,我还要见不少人,咱们长话短说,兔子,这回寄奴我在宫中宿卫,是为了什么,你想必应该知道吧。”
魏咏之点了点头:“你现在跟皇帝绑在一起,成为天下世家的公敌了,宿卫军又在司马尚之手中,等于跟你说的黑手党控制了宿卫军,也没啥区别了,你要保护皇帝,就得有得力的兄弟,来咱北府,是为了找救兵的吧。唉,要不是我约好了要去看这兔唇,一定会跟你去的,如果实在紧急,那我荆州也不去了。”
刘裕笑道:“还是兔子你了解我,不过,这回我找了足够多的帮手,不缺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