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足够多的土地可以分给他们耕作,不成问题。”
鸠摩罗什冷冷地说道:“就算汉人肯走,可是草原上的胡人部落,舍不得他们的牛羊,也不可能进关中游牧,那必然会留在原地,改而效忠胡夏,甚至加入夏军,成为进攻我们诸城的先锋。”
斗蓬的眼中冷芒一闪:“岭表诸城,非常坚固,如果城中没有百姓,粮草消耗不会太多,每个城只需要三五千人,就足以抵挡数万夏军骑兵的攻击。胡夏骑兵,长于机动,短于攻城,以前也有过数次强攻安定,杏城等要塞,损兵折将而一无所获的情况。”
鸠摩罗什沉声道:“若是他们不想攻城,而是长期围困呢?几万胡骑,可以连营百里,把这些小而坚固的要塞城池围住几重,我军若不是出动大军援救,只怕困也会给困死了。城中就算再放上一年的粮草,那一年后呢?”
斗蓬笑着摆了摆手:“大和尚啊,你毕竟只是高僧,不是兵家。你只想着刘裕可以围攻广固一年的这种例子,却不想,为何自古至今,很少有人这样长期围城不攻呢?”
鸠摩罗什若有所思地说道:“对啊,这样人多围攻人少,那本方的粮草消耗,要远远大于守城方的,即使是攻下城池,除了杀几千守军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便宜可占,这些城中没有百姓,占领之后也不能作为税赋和生产基地,也不太可能作为进攻关中的前哨城池呢。”
斗蓬点了点头:“打仗,是一定要有好处的,刘裕能围攻广固一年多拿下,是因为一旦破城,就灭了南燕,完成了灭国壮举,所以他一定会打,但胡夏打这些岭表要塞,却不可能直接灭了后秦,也不会因为破城之后的好处,可以让河套各部死心踏地,因为要围攻一年以上破城,只会让各部损失人力之余,又要献出大量的牛羊以供食用,这样的仗打上几场,恐怕胡夏诸部都要散伙分家,而不是团结在一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