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为是用小麦,大米,玉米,高粱,糯米等优质新粮酿造,且特别适合楚州人饮用白酒的口味,所以很受楚州人的喜爱。
不管是豪商巨贾还是普通百姓,坐在一起喝酒时把楚州大曲拿出来,没人会说你这是慢待客人,也不存在没面子的事,因为大家都爱喝。
沈愈熟练的拧开酒瓶先给裴绍斟满酒杯。
喝酒用的杯子是六钱的白瓷酒盅,也是楚州人喝酒习惯用的。
半口三钱,碰杯六钱。
酒水倒满,未洒一滴,裴绍看向沈愈的目光有些诧异。
“小沈你经常喝酒?”
沈愈笑笑:“不是,是我祖父喜欢饮酒,每天中午晚上都要喝上二两,我小时候为了能上桌吃两口下酒菜就抢着给祖父倒酒,这么多年习惯使然,不管多大的酒杯我只需看一眼,就算闭上双目也不会溢酒或者少酒。”
裴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我说呢,就是我这老酒鬼,也不能说倒酒时不洒一滴。”
沈愈也给自己的酒杯倒满才放下酒瓶,坐直身子,沈愈双手端起酒杯,“裴伯伯,我敬您。”
裴绍摆摆手,“到了家里不用这么拘束,谁家喝酒还两只手端酒杯的?”
沈愈笑笑赶紧收回左手。
裴绍这才满意的端起了酒杯,俩人杯子一碰,然后一饮而尽,彼此还亮了亮空杯。
“小沈啊,你对琴儿,不是,你对玉琴是什么看法?”
“看法?”
沈愈闻言愣住了。
裴绍叹了口气,“你伯母说,一个女孩子在外面抛头露面的,觉得不好,可是呢,又不能把她拦在家里……”
“裴伯伯,现在女孩子工作是很正常的事,何况琴姐还是大公司的总裁,手下管着两千多人,换句话说也是两千人跟着她吃饭,既是荣耀也有责任。”
裴绍面带愁容,“问题是她这么醉心事业,婚姻的事可就耽误了,再说玉琴长期处在管理层,不免的会脾气大些,这样下去,可就没人喜欢了。”
沈愈一口把杯中酒喝掉,“裴伯伯这话我得反驳您一句,高古大厦追琴姐的不说人山人海,但每天送花的都有几十人,这还是觉得自己够资格敢表达出来的,那些不敢表达的估计能从一楼排队到顶层。”
裴绍示意沈愈给自己倒满,“小沈你这就是夸张了,这么多人追玉琴,我怎么不知道?”
“今天您不就知道了,我不就是琴姐的追求者吗?裴伯伯,追琴姐可辛苦了,为了能得到琴姐的好感,我天天在高古大厦送花,这送了几个月才跟琴姐说了两三句话……”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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