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慢慢做到吧,别做过火就行。第二阶段的修炼讲解就到这里,不重复了。然后我们来谈谈第三阶段的修炼。"
"噢,还有第三阶段啊。"贝迪维尔拉长了脸。
"本来跟老大你说这个可能为时过早。但考虑到你们完成那个什么[圆桌试炼]之后有可能就这样离开埃及,我们能见面的机会很少了,我就提前告诉你吧。"劳伦斯的语气里略带一点寂寞,"咒术修行的第三阶段和前两个阶段都不同,它是真正把咒术从一种小技巧转变成能够用在实战之中的一个技术。
第三阶段的修行,其实就是使用[令咒]的修行。"
贝迪维尔不禁打了个冷颤:"[令咒]?"
"嗯,看这个。"劳伦斯二话不说就脱衣服,他脱掉上衣之后把右肩展示给贝迪维尔看。他肩膀靠近胸口的位置上有半个拳头大小的、黑色的纹身。它的形状很抽象,就像某种符咒。
"这就是[令咒]?"贝迪维尔凑近过去仔细观看。
他这时候才发现这个"纹身"根本不是用颜料刺上去的普通纹身。它更像是被火焰烧灼而成的疤痕,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黑色的结痂,不软不硬的结痂几乎和劳伦斯的皮肤融为一体,即使用手去抠也不会掉下来。
而且这个疤痕的边沿平整,似乎是用烙铁强行烙出来的伤痕,那伤痕周围的一圈皮肤是正常的皮肤,没有任何红肿破损,看来这个伤痕是很久之前留下来的东西。
"劳伦斯,看来你很喜欢自残?"贝迪维尔不禁吐槽道。
"没有的事,这是我很久以前在自己身体上刻下的[令咒],当时技术还不成熟,所以令咒的外形有点粗糙。"咒术师辩解道:"实际上[令咒]的大小和它的功效完全无关,老大你技术成熟的话可以刻出更为小巧的令咒,对身体的伤害更小。你甚至并不一定需要在自己身上刻下令咒,刻在任何随身物品上也是可行的只要你能保证那个随身物品二十四小时不离身就行。"
"所以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贝迪维尔于是问。
"简单地说,就是用来[给自己下一道死命令]用的。"劳伦斯耸肩道:"呃,老大,你摸够了没有?我可以穿回我的衣服吗?"
"咳咳,抱歉。"贝迪维尔不好意思地收回手。
"嘿嘿嘿"两个小鬼在一旁偷笑。
"咒术,简单地说,就是先给自己的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