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一个星期就好。这枚金币就算是住在这里所需的租金好了,而且即使睡沙发,我也不介意。等风头过去了几个星期之后,嗯我会想办法再回来,用十个金币赎回我的项链,这样可以吗?"
"哇哦,十个金币吗。"萨博佯装震惊地哼了一句,然后他冷静地反问道:"从刚才起我就想问了,你这家伙该不会是有钱人家的小孩?"
"嗯"对方没有直接回答,但从他那闪烁的眼神之中,萨博已经可以看出个大概。
"因为某种原因而离家出走了,目前正在躲避家人的追捕?"兔子继续追问道。
"差、差不多是那个样子吧。"对方答道。
"那么我把你藏在这里,会不会为我带来危险,或是麻烦?"萨博继续问。
"我保证不会。想找我的人都不是坏人虽然都不是坏人,但现在被他们带回去,我还是会很困扰"对方又答道。
"明白了。"兔子叹了口气,"可以至少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即使不是真名也没关系,总得有个称呼你的方法。"
"梅"对方思索了一下低哼道。
"梅?"
"梅森。"好像总算确定了用什么假名才说出口的,那名金发少年答道。
"好吧,梅森。"萨博脱力般叹道:"只是一个星期的话,我想,也不是不可以收留你啦。一枚金币够你住在三餐全包的小旅馆半年左右了,如果你不介意住在这种破旧的小公寓里那就住下来吧。食物我会买回来的,但我没有义务帮你煮饭,要吃就自己煮饭吃。"
"可以的。得救了,谢谢。"梅森笑道,然后敏锐的他又注意到了萨博一直把目光落在的,他腰间的那柄匕首上。他于是把匕首取出,放到萨博面前:"这个,先给你代为保管吧。"
"哈?这么贵重的------"作为一名骑士,萨博当然知道那柄匕首的真正价值。那可不是十几二事枚金币能够简单买到的东西。
"要是我一直带着这种危险的凶器在身旁,萨博大哥你也无法放下心来吧。"梅森把萨博不敢说出口的那句话主动说出来了:"虽然说会信任我,但你大概还是会担心自己在熟睡的时候被我用匕首刺杀,对吧?"
的确是有这么回事。想到自己敢想却不敢承认,兔人青年的脸上又微微泛起一阵红晕。
"所以这个先交给萨博大哥你保管吧,藏在哪里由你决定。算是租用你家房子的[押金]好了。"
"但是,这样贵重的装备,随便交给我真的没有问题吗?"一想到那孩子应该是从某个有钱人家里逃出来的小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