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道二年七月廿三,距离凌厉与朱雀之会,已过去了整整三日。
林子里每天都聚集着很多人,可是没有人知道那一场会面的结果——据传那一场会面是在夜里,悄悄地开始,悄悄地结束。那日之后,凌厉没有露面,朱雀也没有露面,黑竹会是生是死,依旧悬在半空。
沈凤鸣也无从得知半点风声。不过,今日是甲子日,“甲子”为干支之首,总还是赋予了这平常的日子一些不平常——至少,他相信,它昭示着一个新的开始。
就连斜对面的一醉阁今日也很早就开了门。这是临安城不怎么热闹的一处巷子,离正街很有一段距离,酒阁的名字虽然起得似有诗意,但其实地方逼仄,堂设陈旧,几乎就要架不起一个“阁”字该有的头面,也只有酒酿得不错,能引得附近的人家或是落魄的过客留步,偶买一醉。
沈凤鸣踏叶穿街,便到了一醉阁。他是熟面孔了,老掌柜一见了他,已露出笑意来:“公子今日来得早。”
“我见门开着,就过来了。”沈凤鸣一边笑答,一边熟络地走去后柜,寻了一个小坛子拍开嗅了嗅。
“就这个了。”他很快作了决定。
架子上的酒大都装在大坛子里,按常都是酒客想要喝哪一种,老掌柜取了倒在小坛或是酒壶里送上,似此单独封存在小坛里的,多是佳酿。酿酒之人自然爱酒,好酒必都掂着分量给,不肯由着人糟蹋,可老掌柜对沈凤鸣却并无阻拦之意,由他自取了,又看他挑拣起酒具来。在他眼里,这个年轻人初看有些冷峻,可面上一笑,眉宇容色就变得明朗起来,反而让人很有好感。
“一醉阁就数这女儿酒最得我心。”沈凤鸣边拣边笑言,“不过老丈,你这杯子都太小,不如拿个碗盏给我。”
老掌柜摇头:“公子知道,黄酒讲究的是慢酌细品,若用大碗喝,可不折了女儿酒的韵了?公子不如搭配两碟小菜……”
沈凤鸣挥挥手,“你这里的小菜实在寡淡无味,用来下酒——还不如说是酒用来下菜。怪就怪你这酒入口太易,一忽儿便喝完了,用小杯也太过磨人。”他说着,已经挑了一只盏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用这个,总可以了吧?”
老掌柜无奈笑道:“自是听凭公子喜好。”
沈凤鸣挑定,便寻了一张方桌坐下,先饮了一盏。“我小时候在江北,就听过‘女儿红’的名头,那时可不知酒还可是如此口味。”他笑说,“虽说——有点过于温软,不过这几日还真是喝得有些上瘾。”
“公子也别小看了这女儿红,”掌柜笑道,“喝得多了,也是会醉的。”
沈凤鸣大笑起来,“醉了好,醉了好,若是不醉,怎敢称爱酒?”又满一盏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