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
制造浪漫嘛,他懂。
伊芙琳就不懂了。
“亲爱的,你当初跟我说你在伊顿毕业的当晚,就搭乘地铁去报名参军的。”
“对——对啊。”埃里克壮着胆子,“我还在念书的时候,班里面有一位花——花花公子。
这——这些,都是他说出来的。”
把戒指戴上的文森特,曾在濒死状态时看见过父母的故事。
如果画面全都是真的,埃里克就是那位花花公子。
12岁上学,13岁初恋,14岁同时跟三位女孩子交往,15岁……
可惜岁月不饶人,他终究都活成了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听不懂也看不懂的咕咕落在文森特面前。
“咕咕?”
“哦,他们经常是这样的。”
“咕咕!”
“你说这个?”他脱下戒指,里里外外翻看好几遍。
没有肉麻的情话,似乎是最开始的作品。
“回去再给你做一个更好的。”
按照伏地魔的小肚量,如果回来了肯定会找他。
在没能组建出自己的势力之前,不说武装到牙齿的地步,起码得有自保的能力。
正在思考要来点什么低调饰品时,他非常意外地瞥到一件材质不明的长袍。
黑色,带有些许金属光泽。
里里外外认真翻看好几遍之后,他得出是秘银编织物这一个结论。
用法力塑形一件长袍不难,但这可是用法力塑形出丝线,再一根根编织成长袍就难了。
想要达到这样的地步,天分再高都得潜心钻研个十年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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