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而且这种马从古代就很优秀了,披着甲,持续的高速也能奔袭八到十小时。
当地有民谚:“千里疾风万里霞,追不上百岔的铁蹄马。”
余启安刚开始也很喜欢这种马,但买回小马驹之后,养了半年多就不养了,觉得没劲。
陈凌当时听说之后还挺纳闷。
按说蒙古马耐力强,而且皮实、少病,能当骑乘马也能当挽马拉车用。
是很好的马啊。
这老小子咋不养呢?
余启安就一脸无奈的说了。
这马虽好。
但在专业人士看来,却觉得养这种马没啥技术含量。
很多人说这就是纯粹的新手马。
一个外行人,喜欢马,只会纸上谈兵也没啥,这马买回去怎么养都不会出大问题。
如果不是草原上的居民,这种马买回去慢慢地只能当牲口,拉拉车罢了。
简单,好养,却不会有太大惊喜。
这是一个方面。
另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蒙古马太矮,品相不突出,颜值也不突出。
在古代行军打仗的时候不用说,蒙古马绝对是好马。
但在这太平年代这就不行了,现代人还是更注重品相的。
如今的蒙古马,比国际上那些高大、优雅,品相好的名贵纯血马实在相差太远了。
“啧啧,还是我这小青马好,长得又好看,跑得又快,再锻炼锻炼,耐力也提上去了,嘿嘿,以后我也能开马场。”
陈凌抚摸了两下小青马的鼻梁骨。
小青马听陈凌连夸它两句,高兴的直打响鼻。
高高的翘着尾巴,嗒嗒嗒的围绕着陈凌转圈圈,随后又在茅屋周围撒着欢打转,去养鱼的水渠喝水,又探着脑袋,去够着吃茅草屋屋檐下的花草藤蔓。
开心的不得了。
后边还直接跑到了大湖里,浑身泡了进去,边喝水边洗澡。
灵水汇聚而成的湖泊啊。
这缓解起疲惫来,可不是快得很嘛,比泡温泉还爽快。
而洞天远处的豺狗子和断尾豹子则远远的看着这边,眼神充满了羡慕。
陈凌见此冲它们跺了跺脚,作出拿石头丢它们的姿势,吓得豺狗子和豹子落荒而逃。
小青马听到动静,从水下探出一颗大大的马脑袋,好奇的四处望。
“好了,你好好在这儿泡澡休息吧,我出去吃饭了。”
稍后,陈凌自己也在洞天喝了口水,洗了洗脸,休息了一下,这才到外边的镇上吃饭。
这个小镇已经接近市区外的郊县了。
再往前路会慢慢好走一点。
所以这个镇上吃的不少,各类小厂子也挺多,比黄泥镇看起来还要繁荣一些。
陈凌点了一大碗羊肉饸烙,又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