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拍大腿,满脸激动的道:“兄弟大气!我就佩服你这样有本事还心怀国家的人!”
“没有没有,我就是小打小闹的,自己瞎折腾。”
陈凌连连摆手。
赵刚却很在意,“兄弟你太谦虚了,这事儿要成了,那是为国争光的大事啊!”
然后一通吹捧。
陈凌都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他倒不是谦虚。
真的只是黑娃作孽搞出来的意外。
当初黑娃和狼群搞到一起的时候,他为狼群的生计感到有点忧心。
直到忽然有一天看到蜂群。
觉得自己既然可以培育和优化本土蜜蜂品种。
那么狗和猫也是可以的啊。
然后就顺理成章的,发展到本土的黄牛了。
这个也是需要拯救的。
总之一连串的规划全部就出来了。
当时他就想。
既然他喜欢这种生活,离不了猫狗牛的,为什么不在享受这种生活的同时,做点有意义的小事呢?
“哎呀,扯远了,老弟啊,我刚才记得你说这军犬其实很好训的,对吧?”
和陈凌一番话谈下来,赵刚已经亲切的称呼他老弟了。
“是的,军犬比猎犬好训得多。”
陈凌点点头,军犬和猎犬不一样。
猎犬要凶,胆子要大,嗅觉要好。
而军犬只需要嗅觉好,服从性好即可。
听着军犬似乎要比猎犬厉害。
实际上并不是。
不管军犬还是警犬,它们都是用嗅觉来为人民服务的。
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
赵刚越听眼睛越亮,对陈凌也越发信服。
好家伙,这年轻人肯定是研究过的,一点没错了。
这趟没白来。
“你们想得到好的军用犬,现在最快的办法你知道是什么吗?”
“是什么办法?老弟你快说,别吊人胃口!”
“最快的办法就是和狼杂交……得到的幼犬,会比原来的犬种在嗅觉、耐力上提升不止一两个档次。
而且和狼杂交后,你会发现第一代幼犬变得很聪明,聪明的狗,会更容易听懂指令。”
嗅觉。
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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