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积极性。
待许勋走后,冯永又吩咐部曲把另一个人叫过来。
“格鲁丛宝见过冯郎君,愿冯郎君永远雄鹰一样健壮。”
胡人渠帅格鲁丛宝进来,恭敬地行了一礼。
“格鲁丛宝,起来吧,不必这么多礼。”冯永说着,示意部曲把干粮袋提到他面前,“这些日子,你的部族帮了我不少忙。”
“这是刚从南边送过来的粮食,你看看合不合口味,如果不合,那我可以帮你换成糜子。”
格鲁丛宝看到打开的袋子里那灰白色的面粉,当下有些疑惑地抬头看向冯永。
面粉虽然已经流行到陇右,但那只是大户人家的吃食,黔首百姓根本没机会接触到,更别说是连糜子都难以保证的胡人。
冯永抬了抬下巴,说道,“这种粮食,可以直接抓着吃。当然,最好的吃法,就是拿水拌成团,这才会好吃一些。”
事实上,拿面粉去资助胡人有些浪费了,拿糜子去才是正理。
蜀地糜子不是说没有,但这几年来,大伙已经是多种麦子和谷子,糜子产量跟不上,口感又比不过谷子,所以种得就少了。
冯永敢指使李慕在南乡搞风搞雨,最大的倚仗就是越郡。
即便是在后世,孙水河谷平原都算得上是锦城那边的粮食蔬菜供应基地。
再加上这个年代,又没有多少人口,随便开发。
新兴的畜牧业可以为孙水河谷的开垦提供畜力,还可以提供足够的肥料。
今年是越开发的第三年,诸事已经算是走上正轨,可以预见的是,越的粮食产量会逐年提高。
这个增长期,没有十年,也有五六年。
有八牛犁在,就算是人口没那么多,也不用担心劳力不足。
封建社会的机械化懂不懂?
所以说,越产出的粮食,这几年足以支撑起冯永在陇右的挥霍了。
越不种糜,只种小麦和稻谷。
稻谷留着自己吃,所以只好拿面粉给别人了。
想要教胡人学着汉人做蒸馍,冯永哪有那个耐心,更没那个信心。
于是干脆直接来个干粮2的阉割版,少放点油,多掺点盐。
反正越有盐井。
格鲁丛宝看着袋子里的粉状物,再听到冯永的话,有些迟疑地捏起炒面,往嘴里送了一口,然后眼睛一亮,“盐巴?”
“是啊,盐巴。我考虑到你们辛苦,所以在这里面掺了盐巴,就算是在马上,你们也可以一边飞驰一边抓着吃。”
冯永大马金刀地坐在那里,露出和蔼的笑容,“我知道你们缺好盐,这粮食里头,可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