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过了一个寒冰的冬天,才更加珍惜短暂的春天。以前,大人都喜欢赞美春天,我们小孩子喜欢落英缤纷的秋天,喜欢冬天的不是没有,但不多,包括炎热的夏天也是,如今我也渐渐喜欢上了明媚的春天,以及热烈的夏天,对于秋天和冬天反而没太多感情了。
从本质来说,我真正喜欢的是阳光,那种晒在身上的感觉,对于常常熬夜的身体来说,实在太舒服了。
这些天较平时忙一些,也没什么时间好好休息,无论身体还是心理,好几天的疲惫感叠加在一块,确实让人难受,有一种累叫躺下就能睡,还有一种是累到整夜不能睡,夜色哪里……跑题了。
所以今天我睡到了九点多,要不是老妈打来电话我还能睡,当然睡醒第一件事不是起床,而是先玩会手机,起床喝口水,吃点零食上厕所,然后看看时间也快中午了,穿身舒适轻便的衣服,下去散散步,晒晒太阳,顺便练练身体,跑跑步,做几组深蹲、俯卧撑。
这才是生活啊。
老妈又打来电话,问我有啥东西要带过去,我说,除了那些乱七八糟的衣服,还有笛子、抽屉里的机器人(其实是赛文加,但是我妈又不可能看过泽塔奥特曼,嗯,口琴?算了也不会吹。我妈说双截棍呢?我说不用了,我又买了根。
聊着聊着,在草丛角落发现那只黄色的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