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去。那么大走路不累吗?累赘!”
看。
立即就展开了反击。
“呵呵。”
薇拉置之一笑,没再继续打击对方。
“叮。”
电梯门打开。
两女走出去。
“薇拉,你到底喜不喜欢马丁?”
姓洛克菲勒的女孩问。
“不喜欢。”
薇拉轻描淡写,直言不讳,简单明了。
“那你能拒绝他吗?”
小洛克菲勒问。
薇拉脚步不停,走出医院大楼,“我拒绝过他无数次了。”
“可是你拒绝得不够坚决!”
洛克菲勒小姐跟在身边说道。
不够坚决?
还要怎么坚决?
当然。
以薇拉的性格,不屑于浪费唇舌去多做解释,反问道:“你喜欢马丁吗?”
“喜欢啊。”
洛克菲勒小姐不假思索,“薇拉你不是很清楚吗?”
“那你怎么还在和那个巴顿约会?”
“因为马丁不理我啊。”
洛克菲勒小姐回答得理直气壮,同时也让人无话可说。
“那你还在乎他干什么。”
薇拉漫不经心的道。
在自由民主的西方,这样的观念再常见不过了,尤其上层阶级。
“因为我最喜欢的还是马丁啊。”
“你喜欢的是他的枪吧。”
薇拉不知道是不是一语双关,她的天字号舔狗马丁少爷可是军工复合体马丁法克公司创始人的儿子,谁嫁给了马丁少爷,就有了染指这座超级军火集团的机会与资格。
可遗憾的是,马丁少爷太痴情了,眼里根本容不下别人。
好像当舔狗的都是这样。
毕竟舔的人多了,那就不是舔狗了,那特么成海王了。
“薇拉,我喜欢的是他的人!你别瞎说!”
洛克菲勒小姐圆润的脸蛋上泛起一抹羞涩的红晕,不管薇拉是不是意有所指,她应该是想歪了。
舔狗,其实并不值得耻笑。
因为舔狗也可能是别人眼里的白月光。
譬如背景样貌皆异常出色的马丁少爷。
虽然被薇拉呼来喝去并且乐此不疲,可他同时又是多少西方多少名媛千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啊。
来到停车场,洛克菲勒小姐拉开车门,坐进与她形象极为不符的芬尼尔·狼王。
黑白搭配的经典色调让这台车极具视觉张力,再加上线条感十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