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这小子还算识趣。”在不远处的船上一直在悄悄的观察哨兵一举一动的水兵嘀咕了一句。要是这哨兵拿了银子,他今晚就得起草一份报告,而这个倒霉蛋也会因此进惩罚营待上几个月了。不过,这个海盗为什么要向哨兵行贿呢?
按照规定,作为十人团成员他是无权直接向船队里公开的政治保卫特派员提出的面见要求的――除非有极重大的事情,所以他只能将刚才发生的情况写成一张纸条,在上岸活动的时候丢进一只专门的箱子里。这只箱子的钥匙只有政治保卫特派员才有
到傍晚的时候,兼任特派员的石志奇就接到了二份关于此事的报告:一份是哨兵的,一份是“十人团”成员的。
有人要上临特51号,这上面有什么吸引海盗的东西?
石志奇很快做出了判断:对方是想找人!
探查情报的可能性不大,临特51号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不管从动力还是武器上。而且上船很不容易――它不是靠栈桥的船只,上下都要靠小艇摆渡。如果要上船侦查,靠岸的船只岂不是更好?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海盗想上这艘船寻找某人。
找谁呢?石志奇想了想,让人拿来了一份临特51号船上全体人员的政保卫局花名册。石志奇翻阅了一下,这种政治保卫局的花名册是保密的,一般人不得调阅。上面不仅有每个人的可靠性评估,还有个人的简单履历。
全船的五十多个人当中,有二十三个的出身是“职业海盗”或者“非职业海盗”。石志奇明白了:一定是对方的匪伙里有这条船上的旧相识。想来拉关系。
接下来他要判断的是“危害性”。拉关系有很多种目的。最无害的当然是出于纯友情什么的。但是也不能不考虑到敌人有策反拉拢的可能性。
石志奇马上向陈海阳谈了这个新动向:“要不要展开侦查?”
“当然,按照流程是应该展开侦查。”陈海阳说,“不过,既然我们很快就要灭了这股匪伙,似乎侦查与否也没多大的关系。”
乐琳说:“也许会查出某些内贼。就算没有也可以将计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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