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捕我们。”
他看了一眼周围的狼尸,“应该是刚才我们杀狼时,连绵不断的狼嚎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其他人纷纷点头,一个个又抓紧了武器。
“姑爷,”老三泰期盼地望着任宁:“现在怎么办?”
“奔鹿为了杀光我们,费尽了心思。”
“他们都是分成这样一支支小队,在草原上四面八方乱窜。只要有一队人发现异样,便会立即发出信号。没多久周围的队伍就会赶过来。”
届时他们就无处可逃。
事实上开伦最初逃出了不少人,然而几个月下来,就只剩下他们百余人苟延残喘。
任宁呵呵一笑,心里毫不意外。
奔鹿这样的招式,往日在要塞当斥候时他见得多了。
“雷二,”任宁开口:“敌人离这里还有点距离。我先寻个高点看看周围的情况。”
雷二立正:“明白!”
两人相处这么久,早已心有灵犀,无需彼此费太多口舌。
看清情况后,如果周围有奔鹿的大部队,他们只能尽快转移。
要是对面只是那支小分队,一个字:杀!
驾!
黑马旋风一般向附近的高点奔去。
草原人没有不爱马的。其他人看着追风的速度,又是羡慕又是遗憾。
“以后打死也不许把族里的好马给卖了。”有人喃喃自语。
唯有仓狼恋恋不舍地摸着身边温热的狼崽子。
这些小精灵刚刚到手,甚至还没捂暖。要是奔鹿来的人多,再不舍他也只能忍痛丢弃。
“雷老弟,宁姑爷准备干什么?”他问。
雷二笑:“看看能不能干掉那些奔鹿人。”
他举着望远镜追踪着任宁一人一马,“没准今晚是你们的幸运夜。不仅口粮,就连马都有了。”
开伦众人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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