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我们本来是良民的,如今世道不好,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干起了黑道买卖,弄一点钱财活命而已;今天栽在你们手里,我刘胖子认命了,要杀就杀、少说废话,不过临死之前,能不能让我做个明白鬼,我们的计划可谓是天衣无缝,你又是怎么看出破绽的?”
“好吧,我这个人心地善良,就满足一下你的愿望:
第一,你们的确很聪明,杀了原来的掌柜、伙计们之后,又专门杀了一只羊和几只鸡鸭,用动物的血腥味来遮掩人血的味道,以免露出了马脚。
可惜你们不知道,本人的鼻子特别灵,对人血又特别敏感,刚坐在桌子边上,立刻就闻出来了,这才心生警觉,没有喝茶水。
第二,光凭着人血的味道,还无法断定什么,于是我借着打赏的机会看了看你的手掌,上面布满了老茧,一般人或许不懂,可是行家能看出来,这不是干粗活干的,而是练武练出来的,看得出,你是个用刀好手,而且以前没少杀人!
第三,你的演技很好,几乎看不出任何破绽,可你手下人就不行了,一个个身形矫健、根本不像是伺候人的伙计,还有目光中的杀机,更是遮掩不住的。
有此三点,如果还看不出这是一家黑店,那就是人头猪脑,死了也是白死!”
……
秦锋一条条列举着,听的‘胖掌柜’是目瞪口呆,自己以前开过十几年的黑店,害死的客人不计其数,从来没有失败过。
没想到今天遇到高手了,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不对,应该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与自己相比,眼前的少年人才是魔鬼,一头从十八层地狱里爬出来的嗜血魔鬼!
“好了,你的问题我都回答了,现在该你回答我的问题了,说吧,是谁指使你在半路上截杀我们的?”
“没有,老子就是开黑店的,为劫财物,见谁杀谁,不分人!”
对于胖掌柜的话,秦锋当然不信了,对方的种种动作,根本不像是随机行为,更像一场有预谋的截杀,而目标就是自己!
“我劝你乖乖招供吧,现在招供的话,还可以给你一个痛快,否则的话,我让你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