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
哥谭。
这是一座很少放晴的城市,长时间缺少阳光让这里大部分的居民皮肤苍白而没有血色。
就像布鲁斯·韦恩此时的脸。
他正躺在位于韦恩庄园下方,设施还不那么完备的蝙蝠洞的手术台上,目光空洞地看着洞顶角落里的一只蝙蝠。
布鲁斯不敢去看刚刚协助自己完成手术的阿尔弗雷德的眼睛,责怪?担心?失望?痛苦?欣慰?鼓励?理解?赞同?他不知道,但只要不去看,就不会知道。
“子弹很浅,看来凯夫拉防弹纤维非常有效,”阿尔弗雷德用一如既往地语气说道:“明天早上您应该就可以自由行动了。”
老管家的脚步声逐渐远去,而布鲁斯依然在盯着洞顶的蝙蝠。
是的,他在逃避,就像在逃避“蝙蝠侠”第一次登场时的蹩脚表演。
蹩脚,并非指中枪,这种事在他决定以“蝙蝠侠”的身份踏入黑夜时便早有预料,真正令他无法接受的,是中枪的理由。
布鲁斯的速度还没有快到可以躲子弹,但通过枪口的指向和枪手扣动扳机的手部动作足以让他判断出子弹的落点,只要提前避开那些子弹的轨迹,就等于避开了子弹。
前提是没有受到干扰。
——去死吧!法尔科内的走狗!
那枪手在开枪时是这么说的。
法尔科内的走狗?
这个称呼令布鲁斯感到十分荒谬,虽然他立刻摒弃了这种荒谬感,但躲避的动作仍然因此延迟了零点几秒,一颗子弹趁机钻入了他的后腰。
蝙蝠侠是不会因为这点小伤而倒下的,他回身轻松放倒了枪手并将那把枪拆成了零件,然后借着夜色快速离开。
而代价就是现在躺在手术台上完全不能动弹。
而荒谬感正从那处伤口不断地向整座蝙蝠洞弥漫。
作为初出茅庐的义警,蝙蝠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