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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任老兵们哄笑起来,他们迅速排成长方形的方阵,向尚未关闭的铁栅门走去。
“是鹰旗!”
“彷品吗?”
“不,不知道,离得太远了。”
观众席上,有些披着白色托加长袍的贵族,豁得站起,如果不是他们没有举着“spqr”的旗帜,不少人恐怕还真会误以为是一支古帝国的军团,从漫长的时间长河中穿越而来了。
哪怕是行军路上,依旧井然有序的鹰旗大队,在来到场上后,迅速变阵,组成了一队横向排列的长方形方阵。
黑色的双头鹰披风随风飘扬,帝国式的红色盔冠,在以前至少也要是百夫长以上的军官,或是早已被废黜的禁卫军才能佩戴。
对面,亨利皇储也带着他的士兵们入场了,那是一群全副武装,穿着各色罩袍的步行骑士,以及他们的侍从。
他们身上的纹章五花八门,头盔上插着孔雀,天鹅等禽类的羽毛,队形松散,部分握着长戟或战斧,唯有前排的骑士仍使用盾牌和骑士剑的组合。
洛萨,般若,让娜三人,分散在队伍各处。
他站在队伍的第一排,手持鹰旗大队备用的方形盾牌,将它护在胸前,弓着身子缓步前进。
这场战斗的指挥不是他们中的任一,而是队伍里唯一一个戴着红色横向盔冠的百夫长。
他吹着尖锐的哨子,指挥方阵缓缓向前推进。
观礼台上。
利奥波德伯爵若有所思道:“这是古帝国的方阵?我真奇怪,这到底是洛萨伯爵训练出的军队,还是你们帝国新组建的新军。”
安娜反问道:“这两者很矛盾吗?这既是洛萨将军的士兵,也是帝国的勇士。”
帝国抛弃古典时代的重步兵,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机动性,绝对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
在越来越倚重骑兵的战场上,身披重甲,价格高昂的剑盾步兵,不会比那些价格低廉,手握长枪的消耗品在“维持阵线”这一主业上的表现更突出多少。
而他们也无法像重骑兵那样,在合适的时机,能够出现在合适的战场上,向敌人最薄弱的地方展开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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