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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这封建社会得有多少冤枉的。
完全就看县令的英明程度。
英明一些,冤枉的就少点。
昏聩的,冤枉的就比比皆是。
为什么,义军进城,就要释放囚犯,被认为是善举。
就是因为绝大部分都是好人。
一句话,对于衙役来说,是凶狠歹毒的杀人犯好抓,还是流浪汉,身边的乞丐,乃至无辜的百姓好抓?显然是后者。
真要是找人替罪,优先就是流民,乞丐,随后就是周围有牵连的百姓。
所以百姓有事没事,都不会找衙役的。
宁可自己吃亏,忍气吞声。
而刘推官的文书,就会一路报到按察使,然后就是刑部尚书。
最后再由天子勾决。
一般来说,刘推官已经做到这种程度,是不会被批驳的。
而在这时。
刘根在大堂之上,大喊道:
「大家听好了。」
「我是冤枉的,我真是冤枉的!」
「我一开始只是想偷东西,后来又想冒名顶替。」
「但是我真没杀人。」
「我最后去喊那客人出城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因为他死了,所以我才敢偷东西的。」
「不是说我为了偷东西就去杀人。」
在这最关键的时候,刘根终于说出了另外一种可能,也比较符合逻辑的可能。
这算是一个平时女干滑之人,最后的机灵了。
换成老实人,此时脑子全懵了。
但是,问题是他的证据确实不足。
他只能靠嘴巴,却拿不出自己不是凶手的证据。
而对于刘推官来说,证据确实很足。
一来,尸体在刘根家的后院发现。
二来,尸体的包裹被刘根藏了起来。
三来,刘根畏罪潜逃。
这些都是证据。
一般来说,这三条命中,基本只能说明那人就是你杀的。
当然实际上在闻人升看来,在一个封建社会里,推官能做到这一步来说,已经非常非常不错了。
至少是他没有像现实世界里的,封建时代,随便找个无辜者来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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