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间,低沉的号角声响彻寂静林子,从那些墨绿幽森中窜出来的是一群骑兵!
首先进入战场的正是头盔插满羽毛的“秃头”菲斯克,他一马当先锐不可挡,在其身后是策马疾驰的一众兄弟。
罗斯军整体从两个方向突然从林地杀出,他们出现得毫无征兆,而先于马蹄赶到战场他们发射的箭矢。
就如自己的伙计们那般,脚踩马镫的菲斯克也不经意得以双腿夹紧马腹,他强壮的双臂将自己的反曲弓拉距至最大,对准一个目标便是甩射。
“兄弟们,拉满弓,射他们的马后腿!”
关键时刻,菲斯克注意到了那些聚成一团的法兰克骑兵的重大弱点。
固然那些高头大马在胸口有皮甲,骑手的大腿都挂着小圆盾,如此大大增强了骑兵正面与两侧面的防御,唯独马后退与尾巴区域毫无防御。的确,冲阵搏杀之际需要加强防御的区域皆做了防护,马尾区域敌人也几乎无法触碰,再者若是让敌人看到骑兵们逃亡的背影,就是骑士的巨大耻辱,再加之马儿需要足够的舒适度用以奔跑,最强而有力的后退不可有太多附着物。
法兰克军这一适应战场需求的取舍,最终被菲斯克找出破绽。
有马儿后腿中箭,破甲箭直接打穿肌肉乃至扎入肠道,在剧痛中马儿发狂,却因肌肉痛苦僵直,中箭的马匹竟直接坐了下来,连带着大惊失色的骑兵被甩了个后脑着地,当战士爬起来时脑子还是懵懵的。
因箭矢有限,战士们并未执行急速射模式,转而追求拉满与射准以图打出破甲箭最大效能。
普遍满拉距超过五十磅的角弓,专注发射特别准备的偏重型破甲箭,它射程较近胜在动能强大穿透力极强。
饱受着饥饿与失望的法兰克战士终于遭遇了被自己追杀一天一夜的罗斯骑兵,没想到却是以这样的方式相遇。
中箭的战马一旦倒地,一名骑兵也就失去他的战术意义。
罗斯骑兵绕着法兰克骑兵乱糟糟的队伍放箭,他们速度快而灵活,短时间内竟有近两千支箭发射出去,结结实实得给了法兰克八百重骑兵重大混乱。
外围战马到底一片,有一些战士中箭情况不明。箭矢砸在士兵的铁皮盔,运气好的人箭矢蹭着边弹开,就是脑袋被震得有些晕,运气不好的则是面部被击中,较重的破甲箭直接扎穿小脑战士当场阵亡。
只要胳膊中箭,在这个法兰克骑兵尚未发明马鞍长矛座与腋下搭枪架,只要战士无法再用手握着骑矛,作为法兰克骑兵可以展示的一切战术动作都无法实施。
两支罗斯骑兵旗队掠过法兰克军两翼,在甩下近三千支箭后冲到了另一边抓紧时间整队。
菲斯克的心脏在狂跳,他攥紧缰绳调转马头凝视着被突然打懵的敌人。
“一次卓越的伏击,兄弟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