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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们不傻。
“是诺曼人?!”
“一定就是诺曼人。”
“上帝啊!这群从地狱里钻出来的魔鬼又来了!”
人们不光忙于慨叹灾祸伴随不良的天气而来,有人提议:“快点骑马去城市,快去通知男爵大人。我们也快点离开海岸!”
村庄的采邑骑士收到了村民的警报,骑士本人轻易就看到了那浩浩荡荡的舰队。
因为多年前,来自杜里斯特港的海盗就抢了安特卫普。犯罪者就是霍里克,彼时他还是一介窃据港口的流寇,手下纠集了上千名流亡者,实在是叱吒风云,奈何没有名分。
纵兵抢劫安特卫普,更多是出于政治上的考量。有此袭击,直接迫使正牌的伯爵认怂,又是割地又是掏钱才买来和平。
抢掠安特卫普的确让霍里克发了一笔财,他见得伯爵如此软弱,索性就自称是真正的弗兰德斯伯爵。
这种自娱自乐的行为没人承认,也是这方面的原因,他希望夺得丹麦的王位,一扫被驱逐的耻辱。
已经过去多年,而今的霍里克已经成为罗斯王关在笼子里的“祭品肥猪”,等待合适的时机祭神。
两人倒是做出了完全相同的选择——抢掠安特卫普。
毕竟没有人会对财富过不去。
进入南部地区,这里才是庞大弗兰德斯的精华区。
如今的时代,城市阶级只是理论存在,人口大部分存在于村庄中,核心城市总是缘起于大贵族的居所,大量的辅助的手艺人、扈从私兵及其家卷,这些人构成城市的主要人口。并左以一些流动的商人,一座中世纪早期的西欧城市尽是这种模式。
安特卫普毕竟经历过残酷劫掠,当海盗撤离,人们就在残骸上复建城市。为了避免新的劫掠,男爵毫不犹豫兴建起围墙。
最近的渔村派出信使快马加鞭直奔城市。
采邑骑士立刻召集村中精壮,向他们宣讲接下来该怎么做:“被我选中的男人,跟着我想安特卫普移动!带上武器武器我们动作要快。其他人,带着妇女孩子,驱赶所有的绵羊、山羊和牛,向南方疏散。”
灾祸如同夏日的暴雨说来就来,人们没时间去尖叫,只能按照骑士老爷的命令办事。他们都清楚,这是唯一能避免被杀的举措。
一个村子二百余人,壮年男丁不多孩子奇多。年幼孩子的夭折率总是居高不下,任何的家庭都在通过大量生育,确保家庭有着尽量多的劳动力。
所以,一个男孩长到五岁即可参与劳动,那么他长到十岁,就该做好准备战斗了。
骑士召集了区区二十多名战士,剩下的男人乃至是男孩,就带着武器(实质是农具,护送着全村老幼和牲畜,开始向南方也就是根特方向移动。
这位最先预警的采邑骑士将全村的马匹都动员起来,他有着极强的责任心,令麾下战士或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