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语天然存在着共性,因为归根到底彼此约莫八百年前就是一家子。索菲亚已经与蓝狐的罗斯军队接触了一段时间,加之蓝狐不可能再让这女孩活得似文盲,刻意在教她诺斯语。小姑娘学得很快,也善于联想和对比,一批诺斯语的常用语已经学会。
她对外来者有着极强的好奇心,如今警惕荡然无存,坐在未婚夫的身边,小姑娘一下子开启十万个为什么模式,小嘴叭叭得问个不停。
“这女孩如此贫嘴?她该不会是自来熟吧?”
黑狐觉得自己最初的预判都是错的,她其实并不怕生也会说一些口音奇怪的诺斯语。
而这就是最奇怪的!
两兄弟时隔一年半才见面,黑狐很崇拜自己的这个二哥,介于对未婚妻的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瓦解,他的想法便彻底落在了如何建功立业上。
他极为年轻,固然是个商人,少年锋利的心性尚未被岁月磨得圆滑。
吃喝一番,黑狐不加任何言语修饰,直言:“在尼德兰的时候,那个亨利拿骚撺掇我得到名为科布伦茨的据点。我坐船抵达这里就途径了河对岸的那个堡垒,据说就是科布伦茨。”
“如何?”老弟话说一半,他想要说什么蓝狐已然猜到并为之亢奋,便兴奋笑道:“你小子是想把它拿下来?现在就动手?!”
“当然!大王在墓碑岛休整的时候可是特意给我和老四下了命令。现在老四在鹿特斯塔德和亨利拿骚还有弗兰德斯贵族谈笑,他要优先立功了,我在内陆自当赶紧建立功勋。我奉命坚守拿骚村的罗斯商铺,奉命去南边的土地抢掠。我必须立刻做出成绩,好派遣信使向大王报喜呀!”
“那就干吧!”蓝狐抓住切肉的匕首,勐地插在松木桌上,如此声响着实把埋头吃饭的索菲亚吓一跳。
兄弟二人在此问题上都对对方产生了一些误判,都认为自己的兄弟会有所犹豫,实则是两条露出獠牙的狼,就等着一个契机合伙办事呢!
但蓝狐从来不是鲁莽之辈,他在海泽比时期练就了小心谨慎,也在当地的冲突完成第一个杀敌。他变得成熟、狠辣、狡黠,更意识到征战之前要好好筹备一番,甚至还要考虑到战斗结束后如何收场。如果只是长船抢滩登陆,兄弟们一通乱抢,那就是典型的海盗行为。罗斯王要的是高效率的“惹是生非”,单纯做强盗缺乏系统性决策。
抛开战争之事,蓝狐终于获悉等待自己三弟的是怎样的政治婚姻。
入赘,对于家族中非嫡系的男孩并不是问题。若严格按照北欧传统,嫡子外的子嗣无权在父亲死后继承哪怕一个铜币的遗产。如此传统实在衍生于物资极度贵乏的日常生活,女儿早嫁,庶子早早去闯荡,此乃避免一个家庭孩子生太多把家庭吃穷的手段。它既然变成一种习俗,做二道贩子起家的古尔德家族也不能免俗。
恰是因为这个,庶子们对家族缺乏留恋。何况家族的地位弱于部族,各个庶子可以无所谓自己出身哪个家族,一定要强调自己出身哪个部族,亦或是效忠哪个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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